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3-10 10:32
[摘要]为深入研究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并增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采用计量经济软件对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家庭收入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对农民家庭收入的增加有着非常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应该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和持续健康发展,进而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
[关键词]农产品加工业;农民收入;影响
在现阶段,农民增收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农产品加工业不仅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的极具发展优势的特色产业,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乃至经济发展兴衰的产业。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有的学者认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值和农民收人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1],有的则认为在不同时期、不同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程度不同[2]。本研究以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为例,分析了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家庭收人的影响,并借助计量经济软件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家庭收入的影响程度,旨在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并增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力度。
1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现状
农产品加工是指以农、林、牧、渔业的产品为原材料,直接将它们进行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提炼以及制糖加工、屠宰及肉制品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瓜果以及坚果等食品的初加工以及深加工活动。农产品加工产业是联接第一二三产业的一个重要纽带。1997~2011年,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从1997年的3792.4亿元飞速增长到2011年的44126.1亿元,增长了10倍之多!其中1997~2001年问,增长速度较平缓,4a仅增长了55.4%;而进入21世纪以后,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增长趋势,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从2001年的4097.88亿元逐年飙升到2011年的44126.1亿元,增幅高达976.8%(《中国统计年鉴》1997--,2011年)。尽管近15a来我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一般企业规模较小,贡献率较低;产业集聚效应远远不够,带动作用不大;企业创新能力较差,精加工能力较弱;优势品牌较少,市场缺乏竞争力;私营企业比重较大,管理不尽规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制约着农产品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对农民增收也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
2实证分析
2.1数据来源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可以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值来衡量,农民家庭收入可以用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人来衡量,因此选取《中国统计年鉴》中1997~2011年中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和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人作为实证分析对象。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模以上T业企业在2010年之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2011年是指年主营业务收人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2数据处理
由于农产品加工业的总产值与农民家庭收入等变量的单位不同,为了更准确地说明这些变量的相关关系,需首先对不同单位表示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以保持变量的相关关系,同时还消除了时间序列大的波动。本研究涉及的是1997~2011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单位是亿元,而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入的单位是元,故采用极值标准化的归一化方法标准化,对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入的相关数据进行量化,分析两者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用X(%)表示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归一后值;用y(%)表示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年纯收入水平归一后值。结果如表1所示。
3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民家庭收入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农民家庭收入的增加有着非常显著的正影响。农产品加工业的大力发展,不仅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滞销的问题,这都对农民创收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收入。由此可见,我国在现阶段可以通过以下措施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长远健康发展。
3.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必定需要政府的强有力支持。所以,第一,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服务体系、人才培训等工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输送实用人才。第二,政府还应增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这对这类企业维持正常的投资、生产、销售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第三,政府还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方面的优惠幅度。与此同时,企业也要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切实落实好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从而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3.2加快企业技术革新。壮大企业发展规模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仅仅经过粗加工的农产品早已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了,粗加工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日益缩小。在这种形势下,只有加快技术革新,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促进其长远发展。所以,第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应该加强与政府和有关科研单位的长期合作,以发挥我国众多农业示范基地的作用。第二,我国农产品种类繁多,政府应该培育优势产业,带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长远发展,促进农民收人水平的提高。第三,企业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占有率,并把品牌战略作为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来实施,从而真正增强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规模与实力。
总之,只有将政府、企业以及农户的力量都发动起来,才能真正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才能切实提高农民的家庭收入,才能实现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李学灵,张艳.安徽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分析[J].乡镇经济,2007,(5):31—34.
[2]赖作莲.陕西农产品加工业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00—103.
上一篇:农副产品流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区域差异分析 下一篇: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管控的探究
相关阅读
论文常识
期刊知识
著作出版
教材出书
专利申请
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