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2-27 10:36
摘要: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形成了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协商管理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政策范式,政策的调整体现了执政者发展理念的创新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但"-3前农民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劳动工资水平普遍较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签订合同比率不高,合同格式极不规范;超时劳动比较普遍,女工不能享受带薪休产假;劳动安全条件差,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比例高;组织化程度低,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职业培训缺乏,就业能力贫乏。在介绍农民工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发展过程.从国际环境变化的要求、国内政策环境变化的要求、企业员工构成状况变化的要求3个方面分析了农产品加工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并提出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加强企业工会制度建设、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工承担社会责任的措施。
关键词:农民工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管理
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场所,农民工的使用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扩展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且促进了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农民工问题大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低运行状态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于解决农民工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如果企业作为用工主体不能有效化解微观层面的农民工问题,大部分农民工问题就会演化和升级为宏观的社会问题。只有加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道德自律和价值观进化,催生企业管理阶级的形成,才能妥善处理雇主与农民工的关系.走出企业低社会责任的陷阱,增强企业的持续竞争力。
1研究背景
农产品加工企业是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经营活动的主体,其运行状态决定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程度。我国理论界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研究大致经历了两大阶段。第1个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党的十六大的召开。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学者在分析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义和潜力的基础上,从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层面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权制度、融资渠道、技术创新能力、特色基地建设及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3】。第2个阶段是从党的十六大召开至今。
2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的农民工问题分析
农民工群体的出现开启了我国历史上农民分工、分业和分化的新篇章,对我国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但是,农民工群体在影响我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的方针政策,从限制流动的“囚笼政策”到允许农民进城,再到有限制性的流动和对人口流动的基本放开,形成了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协商管理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政策范式,政策的调整体现了执政者发展理念的创新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但当前农民工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由于农民工的合法经济权益还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导致企业微观管理的欠缺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由于社会责任缺失,使企业处于一种低社会责任状态,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
3农产品加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因
3.1企业对社会责任认识发展过程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只是要求企业尽可能高效地使用资源,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亚当·斯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低要求,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作为社会上居于主导地位的经济理论,一直维系着企业社会责任的低水平运行¨…。20世纪30年代以后,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上升到一个崭新的阶段,组织与社会之间是相互合作的伙伴关系,为了彼此的生存,两者必须相互协作。同时,一些企业也看到谋求自身利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的一致性,通过自律性工厂规则约束自身的行为。但是这些自律性规则仅仅被作为一种策硌选择,有些企业依然无视公众的反应。20世纪60年代,人们进一步认识到提高生活水准不能要强调数量标准,还需要注重质量标准,并对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产生反应强烈。为此,一些行为主义者组织起来,以谈判、写信、演讲、向立法机关请愿、罢工、法律诉讼等方式对企业施加压力外,还通过股东提案、抵制购买、选择性购买和投资法律等手段,促使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20世纪80年后,作为对社会压力的反应,西方各国开始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运动、企业生产守则运动。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劳工运动、人权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的相互联系、相互声援中,在一些非政府组织和消费者的推动下,生产守则运动逐步将工厂规则由跨国公司自我约束的内部生产守则逐步转变为社会约束的外部生产守则,并于1997年诞生了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的SA8000国际标准¨“。由此可见,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起源于欧洲,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责任除了追求股东利润外,也应该考虑与企业行为的相关利益人的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判断一个企业是否承担了社会责任,不仅要看其行为过程,而且要看其行为结果。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投资者以外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所承担的法律和道义责任,包括员工享有的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安全保障、教育培训,以及是否造成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等。若按一定的指标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最能体现企业社会责任的是生产环保支出、劳工社会保障投入、纳税额3个指标,分别从社会、员工、政府3个角度衡量了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1“。这3个指标还可以细分为子指标,从而使企业社会责任定性程度较大的问题易于量化和操作,也为评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3.2农产品加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原因分析
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顾客,是企业的关键利益相关者,企业若失去了顾客群的支持,就会动摇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对农民工承担社会责任,这是国内外环境因素变化对企业提出的要求。
4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工承担社会责任的措施
由于企业逐利动机的内在驱使,在社会约束力量不足的条件下,造成企业责任缺失,使企业长期以来处于低责任状态水平。企业处于一种低责任运行状态,对企业积累具有一定作用。但是这种低责任状态带给企业的只能是局部之得、眼前之利,可能造成虚假的繁荣景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内在的、全面的、长远的。同时,企业低责任运行状态所产生的外部性使农民工问题难以化解。要走出企业低责任运行状态就必须在明确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民工承担社会责任内容的同时,促使企业管理阶级的形成,促使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道德自律和价值观进化¨“。
4.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通过培训投入的增加、培训体系的完善、培训机制的建立、培训模式的创新,提升农民工市民化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一方面,企业要树立人力资本培养意识,加强对农民工的培养力度,引导农民工由体力型向智能型转变,走出“民工荒”、“技工荒”的“低技术陷阱”。另一方面,要处理人力资本产权关系,在承认人力资本产权双重属性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农民工人力资本的价值收益,使农民工拥有剩余索取权,稳定农民工与企业的长期雇佣关系。
4.2健全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农民工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人身健康和安全不受损害是其基本权利。为了消除农民工工资水平偏低,拖欠、克扣现象经常发生,职业病、工伤事故多发,威胁农民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等现象,首先要履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法规,保障农民工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的权利,逐步缩小与城市工人的工资差距。其次.严格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按法定劳动时间计算工资和支付加班工资,消除农民工初次分配中利益受损的现象。最后,明确工人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和劳动者(工会)协商的劳资关系协调制度,促进形成劳资两利的劳动关系和利益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杜鹰,张红字.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与政策选择[J].中国农村经济,1999(12).-4一15.
[2]-E娩mq.中国农产品加工业的市场供求前景与政策选择[J].管理世界,2000(2):157—162.
[3]韩俊.中国农产品D日工业的发展与政策选择[J].商业时代,2001(11):lO—12.
[4]颉燕,王海霞.甘肃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问题浅议[J].社科纵横.2006(8):36-37.
[5]何春辉.周发明.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2007(10):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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