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发展研究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2-17 10:34

  摘要]受制于农村居民移动支付使用率低、现有支付工具功能设计单一且自身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电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金融网点数量不足以及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移动支付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农村居民难以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也不利于普惠金融战略的实施开展。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监管机构、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共同提高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发展水平,构建良好的农村支付环境,激活广大农村地区的市场活力,实现普惠金融。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村;移动支付;发展

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地区移动支付的发展研究

  一、普惠金融政策的提出

  “普惠金融”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宣传中正式提出,并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大力推行,我国于2006年正式引入“普惠金融”的概念。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其进行了准确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并确定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在2016年的G20杭州峰会上,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以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等三个文件。其中,《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在全球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二、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发展现状

  (一)农村居民移动支付使用率低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使用移动支付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受教育程度较高、涉农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干部以及个体经营者等,一般农村居民对于移动支付的使用频率较低。《2016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底,农村地区人口总数为9.1亿人,农村地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累计开通数分别为4.29亿户、3.73亿户、2.15亿户,发生支付金额分别为152.06万亿元、23.40万亿元、2721.58亿元,农村地区人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累计开通数分别为0.47户/人、0.41户/人、0.24户/人,农村地区人均发生支付金额分别为16.71万元、2.57万元、0.03万元,而这其中的业务量绝大部分发生在东部沿海发达的农村地区,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移动支付的使用频率更低。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移动支付缺乏相关了解,加之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居民的移动支付业务宣传严重不足,导致农村居民对于移动支付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较差。

  (二)支付功能设计单一以及安全性顾虑

  作为农村地区主要金融机构的邮储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在2013年才陆续开通手机银行业务,主要是转账、汇款功能,而对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中的缴纳水电费、商店购物以及公共事务缴费等日常业务开展的并不是很多,相关使用场景少导致移动支付不能满足多元化的需求,难以给农村居民的生活带来便利,其在推广应用时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此外,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农村居民普遍习惯使用现金交易或者银行转账,认为这样才能保证自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完成交易的移动支付,由于交易完成以后没有任何凭证,这与农村居民日常支付的安全认知有很大区别;近几年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和移动支付的推广,社会上出现的利用移动支付进行诈骗的案件经过媒体报道传到农村地区,也使得农村居民对于移动支付的使用更加谨慎。功能设计过于简单和对安全性的顾虑使得移动支付在农村地区的发展面临很大的阻力。

  三、促进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发展的建议

  (一)政府制定移动支付发展配套政策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出,金融基础设施是提高金融机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支柱和平台,有助于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资源均衡分布,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移动支付业务特别是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作为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今天,在国家提出的普惠金融的战略决策和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出台制定针对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的配套政策,从税收优惠、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等方面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各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加大营业网点分布数量和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金融业务,为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电信运营商加大农村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移动支付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开展和发展提供足够的“硬件支持”;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加强和探索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新模式,研发适合农村地区居民支付习惯的软件和工具,提高农村移动支付水平,改善农村支付环境。通过政府支持和引导,在保证各参与方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共同实现。

  (二)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信用评价体系

  《规划》指出,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实现企业主个人、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普惠金融政策的落地实施除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通过建立和健全针对农村地区的信用评价体系,充分利用数据挖掘等互联网技术共同合作构筑良好的信用信息网络,政府相关部门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利用其技术优势制定相关的创建措施和奖惩方案,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办法、评价方式的口径和标准;对各支付机构的信用信息进行标准化、程序化的处理;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居民建立信用档案,实现居民信用的分级管理。伴随着移动支付数据的不断累积,信用档案资料的及时更新,不断健全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为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提供强大数据支持的同时,也为普惠金融政策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诸如农业贷款、农户个人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人理财、保险等形成的普惠金融体系提供重要的数据参考和政策制定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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