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 +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1-19 09:00

  摘 要:互联网技术已逐步渗透到我国农村经济领域,在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环节均有应用,成为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互联网 + 农村经济” 的制度供给还不完善,存在若干瓶颈问题。对此,政府要把“互联网 +”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做为实现产业兴旺目标的战略抓手,着力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效能,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优化补贴结构和方式,提高补贴效率,完善公共服务,增强基础设施和装备支撑,改善外部环境,加大多边银行信贷支持,引导民营经济主体加大投资。

  关键词:“互联网 + 农村经济”;农产品电商;乡村振兴战略

  目前,全球已进入数字经济新时代。在我国,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数字技术正在广泛渗透到农业农村经济各个领域。互联网技术不仅改变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而且影响着农民的消费生活方式。互联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是推动我国农村产业兴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将会成为我国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超越欧美发达国家的重要载体。为了加快互联网技术促进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进程,2016 年 12 月~ 2017 年 4 月,我们组成课题组赴甘肃省、浙江省、云南省、山东省与湖北省 5 省 13 县市区,了解“互联网 + 农村经济”的发展概况,以及相关的政策、机制和投资问题。

我国“互联网 + 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一、“互联网 + 农村经济” 发展概况

  互联网技术逐步渗透到我国农村经济诸多领域,应用程度以流通环节的农产品电商为主,农业生产环节有少量应用,农产品加工环节主要是工厂环境监管,消费环节主要是工业品下行与休闲农业 [1]。

  (一)生产环节

  生产环节中,互联网技术主要表现为物联网技术在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领域的应用,在大田作物上的应用很少。首先,在设施农业上,开始应用各类传感器与自动化设施。浙江省遂昌县已有家庭农场在蔬菜作业管理方面,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和农业自动化数据采集和控制设备,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灌溉数据、运行数据、气象数据以及土壤生理、生化、农残成分数据的自动采集,系统根据数据实现自动控制灌溉和施肥。其次,在规模化养殖上,主要表现为监测系统的广泛使用。甘肃省一些大型养殖企业应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了种猪耳标监控系统、奶牛体征监测系统、动物疫病追溯系统、畜牧精确饲养管理系统、牲畜规模养殖环境智能调控系统。围绕设施化畜禽养殖生产和管理环节,通过智能传感器在线采集养殖场环境信息,实现畜禽养殖场的智能生产与科学管理。第三,在大田作物上,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较少,大多数应用都是政府主导的项目示范点。湖北省已与武汉禾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卫星遥感和大数据分析,开展小麦、油菜籽、早中晚稻大田作物长势监测和估产,以物联网技术来助力农业信息监测统计工作,提升农作物生产状态的信息采集效率。

  (二)加工环节

  加工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水平还较低,目前主要是工厂环境监管。如甘肃省陇西县清吉洋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工环节互联网技术应用在车间生产环境监控上,通过在马铃薯淀粉加工车间内安装摄像头实现实时监控。此外,随着近年网络直播的火热,也有部分加工企业将直播与农产品加工进行融合。如湖北省宜城市胡坪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加工厂安装多个摄像头,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直播葛粉加工全过程,吸引了数万人观看,扩大了产品关注度。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根据各地调研情况,当前“互联网 +”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主要面临着如下困难与问题。

  (一)政府部门管理效能不高

  1. 政策制定过程不够顺畅。 “互联网 + 农村经济”政策是农村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我国农村经济政策由中央、省、地(市)和县 4级政府及其涉农部门制定,各级政府的政策有时会由同级党委与政府联合制定,这里,以中央政府的农村经济政策为例进行分析。中央政府的农村经济政策又分为国家级和部委级两类。国家级政策主要表现为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国务院文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4 类,不同级别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大致相同。此类政策文件制定过程大致由牵头部委负责起草文件初稿,然后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经过修改后,由牵头部委报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安排中央领导开会讨论并修改后发布。部委级政策主要由部委独立发布文件或牵头部委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发布文件,此类政策文件一般由部委分管司局起草文件初稿,征求部委内部相关司局意见,部委联合发文的政策文件还要征求相关部委意见,然后交由部委领导召开会议讨论并修改后发布。目前,中央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政策文件牵头部门对相关部门统筹协调乏力,如果相关部门不在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上签字同意,该文件就无法上报上级领导开会讨论并发布,一些含金量高的创新性政策规定往往由于相关部门不支持而被迫取消或大打折扣。此外,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有时会被相关部门拖延而超过规定时限,降低了政策文件的出台效率。

  2.主要部门的协调机制不足。 2011 年 5 月,设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加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2014 年 2 月 27 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依然是网络安全,经济职能比较弱。2015 年 7 月,国家建立了“互联网 +”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部门,该协调机制可以发挥信息沟通作用,但牵头部门对相关部门缺乏统筹协调能力。其他涉及“互联网 +”方面的部门基本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的“互联网 +”工作任务,一般推进比较顺利,但跨部门之间的协作效率有待提高。浙江、山东、湖北、甘肃和云南普遍反映,涉及“互联网 + 农村经济”的网信办、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工信、扶贫等部门,部分工作领域有交叉,互相之间信息共享有待提高,形成合力尚有差距。

  (二)公共服务不完善

  1.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商业化应用动力不足。目前,由于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没有要求,不贴追溯标签的农产品照样能卖出去,并与有追溯标签的农产品价格相差不大,加之国家法律法规也未做出强制要求,因此,多数企业都没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压力和紧迫感。另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设需要涵盖生产、加工、流通等多个关键环节,系统建设投入大,政府扶持的试点不多,很少有企业独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2. 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不完善。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是支撑“互联网 + 农村经济”的关键支柱。目前存在两个关键性问题,是当前政策实施的空白点与薄弱点。一是数据搜集不齐全。大量重要数据散落在农村各个角落,因缺乏政策指导、软硬件技术支撑,难以高效和精准实现农业生产与农村发展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与利用。二是政府部门数据不共享、不兼容、不公开。许多政府部门都有涉农数据,但部门数据分割现象较为突出,数据格式兼容性差。一些部门担心公开数据削弱自身权力、增加社会监督压力,寻找各种保密理由回避向社会公开部门数据。

  三、政策思路和具体建议

  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应把“互联网 +”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作为实现产业兴旺目标的战略抓手,明确该领域政府和市场定位,政府提供市场失灵环节和有外部正效应的公共物品以及市场秩序监管服务,对风险高、经济效益低、生态社会效益高的新市场开拓给予风险保障支持;市场主体要在农产品电商、“互联网 + 设施农业”“互联网 + 养殖业”“互联网 + 农产品加工业”“互联网 + 休闲农业”“互联网 + 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农业物联网装备等可盈利领域发挥投资主体作用。政府围绕“互联网 + 农村经济” 相关领域,继续执行目前行之有效的系列政策,着力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效能,加大财政投资力度,优化补贴结构和方式,提高补贴效率,完善公共服务,增强基础设施和装备支撑,改善外部环境,加大多边银行信贷支持,引导民营经济主体加大投资,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我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按照上述政策思路,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参考文献:

  [1] 常艳妮 . “互联网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模式探索 [J]. 商业时代 , 2016(17).

  [2] 陈实 . “互联网 +”背景下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问题和对策 [D]. 华中师范大学 , 2016.

  [3] 丁明华 . “互联网 + 农业” 构建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J]. 商业时代 , 2016(15).

  [4] 洪涛,洪勇 . 2016 年我国农产品电商发展回顾与 2017 年展望 [J]. 商业时代 , 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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