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河南跨境电商发展研究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9-12-31 09:53

  摘要:通过对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平台、物流配送、税收等模式的比较研究,对河南省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面临机遇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分析;结合河南实际,提出河南跨境电商应当研究制定跨境电商规则标准,引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同时建议积极推动制造业触网,创新推广跨境电商“O2O”零售展销模式,完善升级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和海外仓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的跨境电商物流,培育跨境电商全产业链企业和人才,为河南建设“网上丝绸之路”、推动“一带一路”发展、实现外贸转型发展提供支撑。

  关键词:跨境电商;进出口模式;全产业链;信息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外贸”的经济活动,其利用互联网技术,跨越时空局限,以开放性、全球性、成本低、高效率、快速演进等特点,推动国际贸易发展,从而使国与国间的贸易成本降低、障碍大幅减少。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商能够将传统贸易方式由“面对面”交易发展为“点对点”交易,在推动经济一体化、贸易全球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因此,创新跨境电商进出口模式,构建完善的全产业链条,以“网上丝绸之路”的建设让河南企业、产品更多地走向国际,可以为河南加快外贸转型发展、打造全国外贸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带一路”倡议下河南跨境电商发展研究

  1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特点比较

  跨境电子商务是“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国际贸易业态,由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推介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售后服务,最终达成交易,实现了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的紧密结合。跨境电子商务通过电商平台线上完成商品的交易与支付结算,通过线下国际物流和国内物流配送,实现物流的送达。根据业务流向,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分为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和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两种。

  1.1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

  相对于单一的B2B传统外贸进出口模式,跨境电商进出口模式包括B2B、B2C、O2O、B2B2C、C2B、C2C多种模式。其中B2B、B2C和C2C模式是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主流模式。B2B模式是主要跨境大宗商品的电子商务模式,一般在企业与企业间发展,其占全国的比例最大。B2B模式下通过互联网平台聚合众多的企业商家,企业与企业间通过在线电子支付完成交易,商品通过国际物流送达进口企业,或由进口企业自用,或由进口企业拆零分包配送给消费者。B2B模式一般适用于大批量、小批次的跨境电商交易。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跨境零售电子商务模式,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建设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上商店实现购物及支付,一般适合于小批量、多批次的跨境电商交易。C2C模式可简单理解为代购,即国内(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下单和支付,国外(内)创业者根据订单要求采购商品,通过小包快递或直邮的方式销售给国内外消费者。C2C模式是消费者直接到消费者的模式,一般适合于小额、单次的跨境电商交易。各跨境电商模式比较见表1。

  1.2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

  近年来,我国进口跨境电商发展速度较快,2016年进口跨境电商的交易规模达到2198.1亿元,是2012年的10.32倍。目前,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主要包括直营(自营)、直营+招商、保税进口+海外直邮、支付平台等。其中,直营模式下,企业直接参与商品采购、跨境物流、销售、支付、售后等各跨境电商环节中去,类似于传统零售商,如聚美优品、唯品会等。“直营+招商”模式是指企业发挥自身供应链、资金链优势,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的影响力招募全球商用资源,运用直营平台发展跨境电商,如苏宁。“保税进口+海外直邮”模式是指电商与保税区合作,通过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设立保税区物流仓库发展跨境电商,如天猫、亚马逊、1号店等。支付平台模式是指平台提供商品分类、语言翻译、商户导购、精品推荐、国家特色馆、银联通用账户登录、营销返现、物流转运等功能的模式。通过电商平台跨境购买商品(服务)时,购买方使用银联在线支付,在免收货币转换费的同时,将交易金额以外币标价实时转为人民币计算。如银联海购等(见表2)。

  2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SWOT分析

  2.1河南跨境电商的发展优势

  2012年,郑州E贸易在全国率先获批、率先测试、率先上线,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邮快件的全球采购、出口、分拨、配送模式。2013年7月,郑州E贸易开始首单测试。2016年河南在全国率先上线“买卖全球网”的“贸易单一窗口”,实现跨境电商“秒通关”,在跨境电商业务规模和增长速度等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

  2.1.1跨境电商综合指标居全国前列2016年,河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量达到8290.3万单,规模全国第一,占据了全国50%的份额。跨境电商征收关税6.32亿元、地税1.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0.2%、66.3%。河南省跨境电商B2B类交易超过103亿美元,B2C类交易超过30亿美元,其他类交易超过3.5亿美元。其中,B2B出口94亿美元,占全国总交易额的近70%。

  2.1.2跨境电商交易产品类型丰富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河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流向基本稳定,流量不断加大。进口主要流向为东南亚、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以B2B、B2C、C2C等交易为主,交易产品主要是工业品和日常消费品;出口主要流向为北美洲、欧洲、东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以B2B交易为主,交易产品主要是河南省本土特色优势产品,包括日常消费品、特色农副产品、工业品等,如许昌瑞贝卡假发、漯河三全思念冷冻食品等日常消费品,中牟大蒜、新郑红枣、西峡香菇等特色农副产品,风神轮胎、汽车、钢铁、橡胶、电子产品等工业品。河南省进出口跨境电商主要交易商品见表4。

  2.2河南跨境电商的发展机遇

  国家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完善,贸易非常便利,河南跨境电商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市场空间巨大。

  3发展河南跨境电商的建议

  河南跨境电商的发展既有机遇,又面临挑战。要进一步全面破解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在发展模式、发展载体、发展业态、发展平台等方面给予创新突破。

  3.1研究制定跨境电商规则和标准

  持续完善“郑州1210模式”的扶持政策,在探索创新跨境电商B2C商业零售模式的同时,以“郑州1210模式”为蓝本,围绕跨境电商数据统计、技术规则、风险防控、技术性贸易措施、通关监管、税收优惠、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与个人隐私保护等内容,积极研究制定全球认可的跨境电商规则与标准,建立全省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监管、负面清单系统,为建立全球跨境电商服务模式和标准提供样板,全面提升河南省跨境电商在全球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3.2试点制造业跨境电商B2B2C模式

  积极探索将跨境电商零售的B2B2C模式运用到制造业,依托“全球买卖网”等跨境电商平台,推动全省制造业企业触网,实现制造业进口的B2B模式(第1个B为境外企业,第2个B为境内制造业企业)向B2B2C模式(第1个B为境外企业,第2个B为境内保税物流园区或第三方物流企业,C为境内制造业企业)转变,即利用跨境电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与汇集制造业企业需求,为制造业企业实行“代采”,通过保税备货将制造企业需要的进口商品提前备货存在保税物流中心,再根据制造业企业订单“化整为零”地进行物流配送。

  参考文献

  [1]课题调研组.M2B2C跨境电商出口模式的产业功能及实现:以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5(5):90-96.

  [2]刘小军,张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物流的协作发展[J].中国流通经济,2016(5):115-120.

  [3]丁晓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引领“互联网+大外贸”新模式[J].北方经济,2016(5):38-39.

  [4]李晓沛.发展跨境电商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N].河南日报,2017-7-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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