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8-16 10:59
摘要:在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农业经营仍以家庭经营为主,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家庭经营具有较高的契合性,因而,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的融合发展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现阶段我国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但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思路在实践中被广泛关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是实现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有效形式。建立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数字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培育信息时代新农民是未来推动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数字乡村;农业信息化;家庭经营;小农户;农业现代化
在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一家一户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经营的基本面①。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②。农业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数字经济背景下,随着我国农村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信息技术不断向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渗透,我国农业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呈现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农业信息化必将带动小农户家庭经营模式的转型与发展。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充分发挥“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优势,通过农业信息化对家庭经营的改造,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上。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在分析我国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索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路径。上述问题的讨论对于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进新时代数字乡村建设以及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
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的融合发展一直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学术界的讨论主要围绕着“对待农业家庭经营的态度”、“农业信息化的改造效应”以及“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方式”等主题展开。
(一)中国农业选择家庭经营的必然性
我国农业家庭经营适应农业的产业特点①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②,在农业生产中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③,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世界各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形式都是家庭经营,农民是农业经营的主体④。
(二)农业信息化对农业的改造效应
农业信息化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指导农业的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最终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农业信息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标志和关键⑧。农业信息化对农业的改造效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农业信息化可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⑨,是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其二,农业信息化能够促进现代农业科技及成果的迅速推广和普及,实现农业信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其三,农业信息化成为我国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农村生活方式的重要推动力量。
二农业信息化和家庭经营的现状分析
(一)农业信息化的基本现状
2005年以来,一号文件数次聚焦农业信息化建设,我国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已由单一的技术提升转变为以技术集合式发展为核心的全面信息化发展理念。2018年一号文件提出“数字乡村战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村信息化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初见成效、物联网技术逐步推广、乡村信息服务更加完善,信息化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家庭经营的基本现状
家庭经营是以农户家庭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这一双层经营体制,是保障农民权益、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⑨。家庭经营现在是、将来也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瑏瑠。我国幅员辽阔,农业资源种类多样,区域发展差异悬殊,但家庭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可以与多种经营形式相结合①,多种类型的农业家庭经营在我国的存在具有必然性②。家庭经营主要分为普通农户经营、专业大户经营以及家庭农场经营。现阶段,我国农业经营仍以普通农户经营为主,全国98%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仍是小农户③;与小农户相比,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底,全国农业经营户20743万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仅占1.92%,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④;截至2016年底,全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为4.71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5.1%,然而大量的流转土地并没有形成规模经营,经营10亩以下的农户仍占农户总数的79.6%,经营30亩以上的仅为1052.1万户⑤;截止2020年6月底,全国家庭农场100多万家,农民合作社220余万家⑥。上述系列数据表明,小农户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经之路。三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重大意义与现实困境
(一)农业信息化对家庭经营的重大意义
农业生产性、经营性和金融性服务的提升均以农业信息化发展为基础,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和重要内容。农业信息化通过信息共享,使得小农户能够分享现代农业科技以及现代经营管理所带来的科技红利,激发和促使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衔接与融合。
首先,农业信息化使得农户能够更加快捷、更加准确地获取市场信息。农业信息技术可以融入到农资采购、农作物种植与田间管理、农产品贸易与物流、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多个环节构成的完整的产业链系统,农业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实现农业信息全产业链贯通。例如,在市场环节,农户通过网络能够及时获得市场信息,分析农产品实时供求关系,以此调整种植品种及规模;农户借助电子商务可以实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或农业机械设备等社会化服务的购买。
其次,农业信息化能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在生产环节,农业信息化与现代农业技术和现代管理要素的有效组合极大地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农民可借助物联网、智能设备、移动互联网和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发展精确农业和智慧农业,充分发挥信息指导生产、引导市场的作用,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精准化、个性化和差别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农业信息化能够对作物的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与追踪,实现产品溯源,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再次,农业信息化能够提高农业技术服务的效率。一方面,通过网络系统,农业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发布农产品市场和交易信息,提高农业信息服务供给的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网络系统和基础数据平台,农民更容易了解和掌握科技信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网络教育使得广大农民和农技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软件学习各种农业知识,从而大大提高农业技术服务的效率。
最后,农业信息化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农业信息化能够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改善农民家庭福利和生活水平。在农产品加工、包装、流通和销售等环节,农户借助互联网可以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物联网节本增效的作用,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节约交易成本、拓宽销售渠道、扩大交易范围,切实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进而为农民增收拓展新的空间。
综上所述,农业信息技术贯穿于农业生产资料购买、信息中介服务、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等环节,为农户提供了便捷、快速的信息获取通道,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家庭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我国农业政策支持的重要方向;农业信息化的改造和提升效应,能够促使农户更加及时、全面、精准地获取信息,降低农户经营所需的社会化服务费用。因此,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家庭经营具有较高的契合性,农业信息化为家庭经营创造了便利条件,推动家庭经营向自动化、集约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提升农民生活的智慧化、便捷化水平。
(二)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困境
有学者认为,家庭经营具有规模小、分散性、实力弱,生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农民从事农业的相对收入低,机械化程度低,农业科技推广难,抗风险能力差等局限性①。家庭经营的不利因素决定了必须对其进行农业现代化改造,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家庭经营的融合发展是改造和完善现有家庭经营的一种有效方式,但受限于多种因素的制约,现阶段我国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的融合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
四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路径探索
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为农业发展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持,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助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我国各地都在努力探索坚持农业家庭经营基础地位前提下,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模式,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思路在实践中被广泛关注。
五结论与思考
农业信息化成为创新驱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先导力量,是促进农村繁荣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农业经营仍以家庭经营为主,农业信息化使农户经营所需的社会化服务费用更低、服务面更宽,因而更能适应家庭经营的要求,更能为家庭经营创造便利条件。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是由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和现实国情决定的,也是我国应该长期坚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现阶段,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时期,要解决当前家庭经营“小而全、小而散”的困局,必须依靠农业信息化所驱动的信息服务来破局,以增进我庭经营与数字乡村发展的适应性和协调性。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的深度融合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是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有益尝试,这些农村电子商务的实践探索提升了农民数字化水平,为新时代背景下实现小农户的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是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有效形式。在此基础上,一系列有效措施是保障农业信息化与家庭经营融合发展的制度基础。
钟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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