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6-08 09:12

  摘要:博湖县水利局实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新办法,在农业灌溉制度、推广节约用水、发展绿色产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本文论述了博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问题;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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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

  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一)计量设施配套

  博湖县开都河灌区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实施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共进行各种渠系改造375.92km,新建和改造量水设施17处。改造后的量测水设施满足计量收费要求,技术指标达到预定的目标及有关规范要求。

  (二)农业水权分配

  根据2017度自治州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博湖县被自治州水利局确定为农业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工作试点县之一,农业初始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2016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本底情况

  (一)有效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等

  2016年博湖县有效灌溉面积1.171万hm2,具备改革条件的灌溉面积1.705万hm2,粮食作物面积0.333万hm2,占总面积的28.5%,经济作物面0.793万hm2,占总面积的67.7%。

  (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情况

  2016年博湖县以州人民政府文件下发的控制指标为依据,将分解方案进一步细化,完成分解方案编制并报自治州水利局。

  三、2012—2016年农业水价执行情况

  2012—2013年博湖县灌区执行标准是: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内水价是0.0557元/m3,超指标用水实行2倍水价征收水0.1114元/m3。2014—2016年,A类主要是农村二轮承包土地、经批准的牧民定居饲草料地和计划内粮食基地农业用水,供水价格2014年0.0812元/m3;2015年0.1044元/m3;2016年0.116元/m3;B类主要是农村二轮承包土地、经批准的牧民定居饲草料地和计划内粮食基地以外农业用水、工业用水以及服务业用水,地表水供水价格0.8258元/m3;地下水价格1.1258元/m3。

  四、农业水价完全成本及运行维护成本测算情况

  博湖县现行执行的是2014年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是以2010年的供水成本计算的水价。新的供水成本及运行维护测本未测算。

  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业用水收取将势必存在困难,如:城市生活用水的现行水价是1.2元/m3,水利部门按照新水价将收取自来水公司的水资源费0.5元/m3。

  2.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流转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3.地表水计量、收费及水价成本只核算到斗渠口,末级渠系计量设施欠缺,水量的计量困难。

  (二)整改措施

  1.继续落实退地减水,严厉打击开荒,逐渐减少农业用水总量;大力实施农业高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2.加大对现有机电井安装IC智能流量计实施力度,为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3.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立重点单位和用水大户名录,实时监控,加强地下水管理,构建地下水智能控制平台体系建设。

  4.全面确立初始水权登记制度,积极探索水权转换,使水权在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区域之间的交易,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用水结构,为城镇化和工业化用水提供空间。

  六、对今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设想

  首先,进一步完善现有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加强末级水利工程的新建配套工作,增加灌区供水工程改造资金投入力度,改善灌区供水能力与水量控制现状。其次,全面确立初始水权登记制度,积极探索水权转换,使水权在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区域之间的交易,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用水结构,为城镇化和工业化用水提供空间。

  参考文献:

  [1]蒋勇.关于新时期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思考[J].珠江水运,2018(17).

  [2]邹涛.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展、问题及对策[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0(05).

  [3]姜文来.水利绿色发展[M].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16.49

  任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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