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疾病负担及药物研发需求浅析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4-28 09:13

  摘要:为改善儿童用药现状,提高儿童用药水平,保障儿童健康,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儿童药物研发的利好政策。随着政策的推行,儿科药物的临床研究势必会越来越多。从事药物研发相关人员应该根据患儿疾病谱、死亡率及死因顺位、疾病负担等临床需求的迫切程度以及儿童用新药的研发需求,选择优先关注的领域,开发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与临床实际需求严密结合的儿童用新药。着重介绍了近年来儿童疾病的相关情况以及儿童用药研发方向,旨在为儿童药物临床研发立项的前期评估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儿童疾病负担;伤残调整生命年;儿童疾病谱变化;儿童用药研发;临床研究

  国0~14岁儿童约2.2亿,占总人口的16.5%,儿科门急诊人次数占医院总门诊人次的9.90%,两周患病率1.59%,住院率10.8%[1],儿童人口多、基数大,患病率高。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这些数字还会不断增大。儿童用药存在品种少、剂型单一、剂量不准确、说明书不完善等现象,其市场规模仅占我国总体医药市场的5%[2]。为保障儿童基本用药需求,丰富儿童用药,促进儿童用药安全科学合理使用,我国政府陆续发布了《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药物创新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和生产”和“鼓励罕见病用药和儿童适宜剂型研发”;发改委、卫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提出为某些临床急需的儿童品种、剂型、规格等建门的申报审评通道,为儿童专用和适宜剂型制定成人药的定价机制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enterforDrugEvaluation,CDE)组织制定了《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的基本原则》,并已根据此原则批准了10种儿童用药优先审评申请。随着这些利好政策的实施和推进,儿童药品的开发前景可期与成人用药并驾齐驱。但是药物研发投入高、风险大,且儿童疾病有其自身特点,只有在全面充分地了解儿童疾病特点、临床用药需求等基础上[3],才能开发出与临床实际需求相适应、具实用价值的候选新药,在用药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也能使更多儿童获益[4-5]。

儿童疾病负担及药物研发需求浅析

  1儿童疾病特点

  1.1发病特点

  据调查,我国0~4岁儿童的两周患病率高达1.74%,5~14岁为0.77%[1]。高发疾病主要集中在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及传染病领域。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13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6],儿童发病前五种疾病分别为感冒/发烧、扁桃体炎、支气管炎和消化不良、肠胃炎、咽喉炎等。疾病分布较为集中,主要是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及传染病。

  1.2疾病谱变化

  随着家庭、社会对儿童健康的重视,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儿童疾病谱近二十年来发生了一些变化,以北京市住院患儿为例,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1994-2008年肺炎一直高居疾病顺位的前3位,其次为腹股沟疝,2000年以后恶性肿瘤化疗代替了急性阑尾炎进入了前3位,1998年以后癫痫进入了前10位,并不断攀升,传染病中的痢疾、肝炎从2000年开始退出前10位[10]。北京市医保中心数据显示,2008-2012年间,婴儿期(<1岁)儿童住院疾病谱前10位变化较小,其中前4位基本没有变化,分别为支气管肺炎、细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和肺炎;先天性室间隔缺损、肠炎、幼儿急疹等疾病也位列疾病谱的前10位,2011-2012年哮喘和癫痫首次出现在婴儿期住院疾病谱的前10位,2009年起恶性肿瘤化疗和单侧腹股沟疝也成为0~14岁儿童住院的主要原因[11]。其他省市也呈现了类似的规律(不同医院数据可能会稍有差异)[12-15],如湖南省2010-2014年,5年间住院儿童疾病构成中,2010年前3位病种为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和肺炎;2011年前3位为肿瘤化疗、先天性心脏病和肺炎;从2012年开始肿瘤化疗、癫痫和肺炎居前3位[16]。

  2儿童用药市场

  目前,我国儿童用药市场存在专有药品种类和数量少,规格少、用药信息不完善等情况。儿童用药需求主要体现在需要更多儿童用药的专用品种、适合各年龄段的剂型、规格,以及药物说明书中有效性、安全性等信息的补充[25-26]。

  3儿童用药研发方向

  根据儿童疾病的特点和目前市场的用药需求,儿童药物研发方向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创新药或仿制药模式,另一种是已有品种的二次开发(包括改剂型或增加规格)。

  3.1创新药或仿制药模式

  CDE近期发布的《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的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原则”)中,对创新药物优先审评审批的条件是该申请符合“针对严重威胁儿童生命或者影响儿童生长发育,且目前无有效治疗药物或治疗手段的疾病”或“相比现有的治疗手段,具有明显治疗优势”;对仿制药提出“对于目前市场短缺的儿童用药品,实行优先审评。申报厂家的数目为多家申请的,按照申请先后排队顺序,对排第一位的优先审评”;“改剂型或新增规格”的儿童用药申请,需同时满足“①现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包含有确定的“儿童用法用量”,②现行的剂型或规格均不适用于儿童,新增的剂型或规格适合于儿童”。与其同时公布的第一批优先审评审批儿童用药注册申请目录10个品种中,包括6个儿童专用剂型,适应症涉及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循环系统等多个领域,其中“难治和复发性儿童剂型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早产儿呼吸暂停综合征”均为国内首家。

  3.2已有品种的二次开发适合开发

  儿童用药的已有品种,包括成人药物和儿童药物。成人药物治疗疾病的患病人群需包含儿童,且目标适应证的病因、发病机制、疾病进程和预后转归在成人和儿童人群中相似,可根据既往成人临床试验的数据,在儿童人群开展药物的临床试验以获得明确的儿童用药剂量、用法、疗程等有效性信息以及安全性信息,以便于临床上治疗儿科疾病[37-39];对现有儿童品种可开展改剂型、改规格等以开发出适宜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剂型、规格,特别是适合低龄儿童的剂型,如小儿栓剂、划痕片剂、咀嚼剂、滴剂、气雾剂等。

  结语

  随着生育二胎政策的放开,儿童用药需求会更大,儿童的合理安全用药将引起更多人关注。在政府一系列儿童临床用药研究的激励下,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或研发机构将目光投向儿童用药的研发。目前,对儿童用药的研发优先审评审批的激励主要针对创新药、仿制药和改剂型或增加规格类药物。选题立项之初应根据研究预期,对目标适应疾病的特点(如发病率、病死率、疾病负担、是否属于罕见疾病、重大疾病等)、制剂特点及临床需求等细致评估,合理制定研究计划,降低研发风险[5,39,41-42]。相信通过基础研究、临床评价等各部分的分工合作,会有更多安全有效的儿童用新药上市。

  参考文献

  [1]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M].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5.

  [2]王春婷,李玉基,夏东胜,等.儿童用药现状及对策[J].药物警戒,2013,10(8):492-496.

  [3]刘伟,李恒,付余,等.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对儿童药物临床研究的要求及对我国启示[J].药学杂志,2013,48(3):237-240.

  [4]卢耀文,孙天宇,邓桂兴,等.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国内外相关法规解读与思考[J].新药杂志,2013,22(3):256-259.

  杨娜1,胡思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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