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中老抗疫合作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3-24 10:43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峻挑战​‍‌‍​‍‌‍‌‍​‍​‍‌‍​‍‌‍​‍​‍‌‍​‍‌​‍​‍​‍‌‍​‍​‍​‍‌‍‌‍‌‍‌‍​‍‌‍​‍​​‍​‍​‍​‍​‍​‍​‍‌‍​‍‌‍​‍‌‍‌‍‌‍​。许多国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凸显了加强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加强抗疫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国在加强国内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重视加强双边合作在内的国际抗疫合作,特别要加强同邻国间的合作,以有效遏制疫情向周边地区扩散​‍‌‍​‍‌‍‌‍​‍​‍‌‍​‍‌‍​‍​‍‌‍​‍‌​‍​‍​‍‌‍​‍​‍​‍‌‍‌‍‌‍‌‍​‍‌‍​‍​​‍​‍​‍​‍​‍​‍​‍‌‍​‍‌‍​‍‌‍‌‍‌‍​。疫情发生以来,中老两国始终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抗疫过程中守望相助,密切沟通协作,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外交,全面加强抗疫双边合作,极大地丰富了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的内涵,为全球抗疫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双方通过信心支持、技术交流、物资援助和边境管控等,不断深化双边抗疫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抗疫效果,充分展现了中老命运共同体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为流行病的全球治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宝贵经验。中老抗疫合作的实践表明,抗疫合作需要提升到政治外交的高度加以重视。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理论依据、植根于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中老抗疫合作,在推进过程中受益于两国密切的双边关系并作用于双边关系的发展,特别是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中老抗疫合作中展现出的人民至上、命运与共精神,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在今后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重构中理应得到坚持和发扬。

  关键词:中老关系;命运共同体;新冠肺炎;抗疫合作;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峻挑战。许多国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短板,凸显了加强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次疫情再次表明,人类是一个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和老挝在抗疫过程中守望相助,密切沟通协作,取得积极成效,成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的成功典范,为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本文旨在从命运共同体的视角探讨中老两国抗疫合作的理论依据及其现实意义。

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中老抗疫合作

  一、中老抗疫合作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老抗疫合作的理论依据

  国际权力结构的变化,需要对全球治理体系做相应的调整变革。现有的全球治理体系以二战后形成的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为基础,主要反映了西方主要大国的意志,带有“西方中心论”的局限。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崛起,极大地改变了后冷战时期国际权力结构,客观要求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国际话语权。基于对当今全球治理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与挑战的科学认知,中国领导人高屋建瓴,从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高度,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命运共同体的概念最早出现于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用于描述大陆同胞和台湾同胞之间的关系。2011年,中国政府开始将命运共同体用于构建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同年国新办发布《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初步成型。2012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我国最高决策层形成统一意志的体现。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访问俄罗斯时首次公开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出“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同年9月,在出席第七十届联大会议时,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指出,“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进一步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并把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个基本方略之一。此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

  (二)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是中老抗疫合作的坚实基础

  中老友谊源远流长,两党两国在老挝民族解放进程中结下深厚情谊,中国政府和人民在老挝争取国家和平独立和民族和睦统一的斗争中给予了宝贵援助。在1954年日内瓦国际会议上,中国政府促成了《关于在老挝和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的签署。20世纪60年代初,在关于老挝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上,中国政府始终坚定支持老挝爱国力量的民族独立斗争,最终迫使美国在《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宣言的议定书》上签字。当时老挝王国政府对中方的支持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54年和1961~1962年两次日内瓦会议对于维护老挝的和平、独立和中立作出了重要贡献”。除政治声援老挝革命外,中国还给予力所能及的经济援助,帮助老挝打通北部各省之间的战略通道,如援建从乌多姆赛省到革命根据地桑怒省(现华潘省)的1号公路等。自1975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以来,中老两国长期保持紧密的友好合作关系。

  现代外交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国家或政府首脑个人外交的作用得到强化。尽管学术界对“首脑外交”一词的界定尚未统一,但它不是仅限于政府首脑之间的外交,这一点是有共识的。按照美国学者普利施科在《首脑外交》一书中的看法,当外交超出部长级而达到最高一级时,即为首脑外交。笔者认为,国家领导人之间的外交活动均可纳入首脑外交的范畴。首脑外交在国家间关系中具有重要和特殊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当代中老关系史上得到了充分印证。1989年10月,老挝最高领导人凯山·丰威汉访华,中老关系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两国首脑外交逐渐增多​‍‌‍​‍‌‍‌‍​‍​‍‌‍​‍‌‍​‍​‍‌‍​‍‌​‍​‍​‍‌‍​‍​‍​‍‌‍‌‍‌‍‌‍​‍‌‍​‍​​‍​‍​‍​‍​‍​‍​‍‌‍​‍‌‍​‍‌‍‌‍‌‍​。2000年11月,中国国家元首首次访老,把两国关系推向高潮,在中老关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老,双方决定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传统友谊与全面合作,推动中老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中老抗疫模式与成效分析

  (一)中老两国的国际抗疫合作

  当今世界,各国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全球性传染病的最终控制不再取决于某个国家的防控效果,而取决于世界整体的防控效果。新冠肺炎疫情在中老等国较早较快地得到控制,充分说明国际抗疫合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疫情在武汉暴发后,中国主动与世卫组织展开协作,及时通报疫情最新情况,使世卫组织及时将新冠肺炎疫情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出“预计任何国家都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国际输入病例”的早期预警。同时,中国政府采纳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提出的实施全面的风险沟通战略、针对人群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定期通报疫情等8项建议,及时向各国通报疫情情况,介绍中国抗疫经验。如在3月26日召开的G20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视频会议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一系列抗疫政策主张,给出有效开展国际联防联控的中国方案。习近平主席在此次峰会上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国同国际社会同舟共济的坚定决心,彰显中国推动抗疫合作、稳定世界经济的大国担当,为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注入强大信心与力量。其实,早在2020年2月,王毅外长就在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的特别外长会议上介绍了中国采取的抗疫措施及初步成效。3月31日,中国—东盟再次举行疫情防控视频会议。中国还与19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分享了疫情防控和诊疗方案,同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举行专家视频会议,参加东盟+3(中日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主办中非团结抗疫特别峰会,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230多个政党就加强国际抗疫合作联合发出共同呼吁。6月初发布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国行动》白皮书显示,到2020年5月31日,中国共向27个国家派出29支医疗专家组,已经或正在向150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双边抗疫合作主要包括信息共享、联合开发抗疫药物和疫苗、医疗物资援助、派出医疗组交流传授经验等​‍‌‍​‍‌‍‌‍​‍​‍‌‍​‍‌‍​‍​‍‌‍​‍‌​‍​‍​‍‌‍​‍​‍​‍‌‍‌‍‌‍‌‍​‍‌‍​‍​​‍​‍​‍​‍​‍​‍​‍‌‍​‍‌‍​‍‌‍‌‍‌‍​。通过开展公共卫生外交活动,中国为全球抗疫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方好评。

  中老的国际抗疫合作主要是中国向老挝表达抗疫慰问与支持、援助口罩以及在双多边合作框架下交换抗疫信息和经验做法,并主要通过中国—东盟合作协议加以实施。

  (二)中老抗疫合作模式

  中老两国抗疫合作与中国同其他国家的双边抗疫合作模式大体一致,但由于老挝医疗卫生科研能力相对较弱,双方在抗疫药物和疫苗研发方面开展合作的可能性不大,更多的是老挝对中国抗疫药物、疫苗使用权的分享。总体来看,中老抗疫合作与其他双边抗疫合作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一定差别,以下主要从三个方面作粗浅的考察分析。

  三、中老抗疫合作的时代意义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示范效应

  新冠肺炎疫情是世卫组织历史上第6次将疾病的流行宣布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说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世界性影响,需要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加以应对和解决。中国是最早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国家,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者。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中国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做好国内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向老挝、巴基斯坦、伊朗、韩国、日本等多国提供抗疫物资援助,派遣医疗专家组,同有关国家、政党分享抗疫防疫有效经验,以抗疫合作实际行动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有力诠释。疫情防控下的国际合作,一方面突出了“命运共同体”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人民主体性”的思想。二者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朝着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的新理念方向不断前进。

  中老抗疫合作是中国开展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国在抗疫合作中患难相助、手足同心,双方高度信任、密切协同,中方对老挝的抗疫需求倾力相助,老方对中国的抗疫诚意毫不质疑,展现出两党、两国政府和人民风险共担、命运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两国抗疫合作行动为打造中老卫生健康共同体增添了生动实践,丰富和深化着中老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成为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的成功典范。这一方面为全球抗疫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鲜活样本。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继续在许多国家蔓延,而中老两国疫情却都得到有效控制,更加说明加强抗疫国际合作的紧迫性和中老两国抗疫合作的卓著成效。世界各国应当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全球伦理道德原则和“地球人”的道德意识,以中老抗疫合作成功案例为样板,携手开展抗疫国际合作,通过抗疫合作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总而言之,中老合作抗疫实践为全球抗疫合作提供了重要经验,值得各国学习借鉴并运用于处理一切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包括疫后全球经济的复苏与重建。

  (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展现

  中老两国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表现再次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主权国家采取的非药物抗疫措施分为堵、隔、限、封四大类。这四大措施的施行需要强有力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作为支撑。许多国家并未采取中国式的社区隔离防控方法,一个重要因素是受制于本国的政治体系和法律机制,对高风险人群的强制隔离和对高风险行为的强行禁止往往因缺乏法理基础而难以进行。有学者指出,疫情考验国家的治理能力和制度运行。新冠肺炎疫情是一次危机,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像老挝这样一个公共卫生体系脆弱的国家,能够和中国一样迅速采取堵、隔、限、封等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通过大规模隔离、封关、限行、停业对疫情进行有效防控,体现了国家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表明两国国家治理体系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机制运转良好、高效有力。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曾评价说,“中方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不仅是在保护中国人民,也是在保护世界人民”,“这是中国制度的优势,有关经验值得其他国家借鉴”。意大利《21世纪的马克思》杂志主编安德烈·卡托夫也说,抗疫战争“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老挝的抗疫表现同样可圈可点。制度优势不仅有利于中老两国开展各自的抗疫活动,也有利于开展两国间的抗疫合作。两国均高度重视、领导人亲自指挥亲自部署、成立国家和地方级抗疫领导小组等,这些都为两国抗疫合作提供了便利。

  四、结语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传播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提出了严峻考验。在全球治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和世卫组织作用发挥有限的情况下,探索行之有效的双边抗疫合作机制并推而广之,对我们应对全球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中老两国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站在人类命运生死与共的高度,互信互助、密切配合,全面加强抗疫双边合作,丰富了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的内涵,为全球抗疫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中老抗疫合作中展现出的人民至上、命运与共理念,在今后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重构中应当得到坚持和发扬。面对大疫情,需要加强全球大合作。后疫情时代,各国需本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协同处理好疫情带来的全球性后续问题。鉴于全球公共卫生合作机制尚不成熟,各国可尝试先从双边合作入手,再逐步向多边合作、区域合作进而全球合作迈进。就此而言,中老双边抗疫合作有着非同寻常的时代意义。

  韦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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