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及结构演变研究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1-05 09:58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转变我国农业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应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未来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主体,农民合作社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是连接各个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基本主体。随着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未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将继续增加,而且结构上将朝着各个主体的功能定位优化演变,其中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最快,龙头企业次之,专业大户总量减少。研究阐明了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优化演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法律和制度上合力推进。提出了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环节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功能定位;结构演变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及结构演变研究

  当前,我国农业发展正面临“五化”(农村空心化、务农老龄化、要素非农化、农民兼业化、农业副业化)、“双高”(高成本、高风险)、“双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突破制约农业经营的各种瓶颈障碍,有效解决明天“耕地谁来种”、“农业靠谁兴”等问题[1],已经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课题。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保障农产品供给、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1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新型经营主体一般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有些学者研究中也把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实际上这些服务组织一般也注册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本文不再单独阐述。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

  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共同构成了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阶段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3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结构演变趋势

  3.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增加

  未来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将加大土地流转规模,从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发展和经营规模扩大。《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预计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按农业劳动力人口占农村人口40%的比例推算,202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数量约2.32亿,比2012年减少2573万(表1)。按现有1.2亿hm2耕地面积计算,202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面积0.52hm2,比2012年增加0.05hm2。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表明,2003-2012年务农劳动力年龄平均每年增加0.5岁,预计到2020年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将达到55岁,比2012年增加6岁。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使得农村耕地流转加速,势必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预计2020年全国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将达到600万个左右,与2012年的433万个相比,年均增长率达到4.2%。

  3.2从结构上看,增长最快的是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有所减少

  由于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适应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而将快速发展,预计2020年全国家庭农场数量将达到268万个(图1),比2012年增加180.3万个,年均增长率15%。合作社经过前期的高速发展,未来将更注重自身实力的发展,数量增长速度有所放缓,预计2020年达到136万个,比2012年增加72.6万个,年均增长率10%。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龙头企业更注重自身实力的提高,数量增长速度放缓,2011年和2012年的同比增长速度分别为12.2%和7.8%,预计2020年达到19万个,比2012年增加7万个,年均增长率6%。由于部分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变,预计2020年专业大户179万个,比2012年减少91万个,年均减少5%。

  参考文献:

  [1]陈晓华.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4-6.

  [2]孙中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建设现代农业的微观基础[J].农村经营管理,2012(1):1.

  [3]陈春生.中国农户的演化逻辑与分类[J].农业经济问题,2007(11):79-84.

  [4]本刊编辑部.农行出台专业大户贷款管理办法[J].中国农村科技,2013(9):16-17.

  作者孟丽,钟永玲,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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