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循环农业的浙江实践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4-09 09:02

  摘要:生态循环农业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念、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工程学方法,在农业生产中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十一五”来,浙江坚持法制与政策、减量与清洁、治理与利用、高效与生态、示范与推广五个并举,探索实践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在法律、政策、措施、评价等方面形成体系。

  关键词:生态循环农业;浙江;实践

  生态循环农业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念、循环经济理论和生态工程学方法,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综合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优势特征,建立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动态均衡机制,达到降低资源消耗、物质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近几年来,浙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紧紧围绕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在建设现代农业中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生态循环农业的浙江实践

  一、坚持法制与政策并举,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为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我省高度重视法制、规划建设和政策引导。在法制建设上,省政府率先在全国颁布《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将农业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先后颁布《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分别从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防与绿色防治、动物检疫和病死动物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污染防控等方面,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供法律保障。在规划制定上,把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专门制定《浙江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供规划保障。在政策引导上,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与应用的意见》,分别对做好农业污染防治提出了总体思路、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生产、应用商品有机肥的鼓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与利用、农村沼气建设等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在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鼓励施用商品有机肥、鼓励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方面也制定扶持政策,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提供政策保障。

  二、坚持减量与清洁并举,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减量化投人和清洁化生产是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两个重要环节。一是推广节约型农业生产技术。在种植业上,选育推广优质高产的设施农业新品种,推广应用喷灌滴灌、肥水同灌等节约型技术,钢管大棚、避雨棚架等生产设施,低耗能、高效率的新型农机具,既实现农业投入品的减量化、再利用,又促进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和优质高效。到2010年,全省推广设施栽培面积达218.10万亩,比2005年增长121.87%。在畜牧业上,根据不同畜禽养殖种类和规模,推广畜禽粪便于湿分离、雨污分流处理技术,采用科学的饮水设施、清洗方式和负压通风、湿帘降温等环保节能型设施工艺,大力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努力减少污水治理和有害气体排放。二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控害。科学施肥减少化肥污染,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到水稻、蔬菜、茶果桑等作物,推广应用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沼液、沼渣,调整施肥结构,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利用率。“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7522.7万亩次(2010年为3009.3万亩次),2010年化肥施用量为363.33万吨,比2005年减少19.3%。科学施药减少农药污染,推广应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和化学防治与物理、生物、农业防治相结合的绿色防治技术,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面积2673.7万亩(2010年为1078万亩),2010年农药施用量为6.51万吨,比2005年减少0.76%。

  三、坚持治理与利用并举,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农业污染积极从“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资源利用”转变。一是开展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完善“省级检测中心+区域重点实验室+长期定位监测点+动态监测点”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完成全省标准农田质量等级上图入库,通过种植冬绿肥、秸秆还田、施用有机肥和配方肥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地力。到2010年,全省完成标准农田质量地力提升380万亩。二是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依法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并落实其关停转迁,分年分批组织对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治理,在畜禽散养密集区集中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弹中一t5进行集中处理。“十一五”期间,全省关停转迁禁限养区畜禽养殖场1021个,治理年存栏猪100头、牛lO头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14167家,在畜禽散养密集区集中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150个,仅2010年处理污水1851万吨、粪便203万吨,消减CODl2.8万吨、氨氮1.O万吨,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三是创新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总结推广“资源一产品(废弃物)一再生资源”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将上一产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下一产业的原材料,既可利用废弃物,又可减少污染排放。如“农作物秸秆/桑·桔枝条一食用菌一作物”模式。四是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种养业。积极开展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密防控农业生物灾害。结合当地资源环境、产业基础、种养习惯,根据种植业的土地承载和畜禽排泄物的消纳能力,大力发展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生态种养业。如“奶牛一牧草”、“稻鸡轮作”、“稻鸭共育”、“猪一沼一作物”等模式。积极开发农业生态功能,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业的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四、坚持高效与生态并举,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要求。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中,必须以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收入增加为前提,但也必须以保障农产品的消费安全。所以,高效是前提,生态是保障,既要注重高效,又要注重生态,正确处理好高效与生态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一是培育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高效的生态循环农业,最终决定于生产经营主体素质和组织形式。近几年来,我省大力培育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吸引大学毕业生从事农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达到规模化,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形成产业化,按照市场消费需求实现品牌化。到2010年,全省创建产业化经营组织2.5万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421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5600多家,工商资本累计投资农业460多亿元,从事农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超过1200人。二是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生态循环农业的不同模式和要求,逐步建立完善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废物利用、经营服务等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构建有管理制度、有专门人员、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产品标识、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的“五有一追溯”制度,推行“确定一个主体、执行一套标准、培育一个品牌、制作一张生产模式图、建立一份生产档案”的农业标准化实施模式。“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制定实施各类农业地方标准2235个。三是大力发展“三品”农业。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三品”认证,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到2010年,全省有效使用“三品”标志的生产经营主体2930家,产品总数3846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803个,产地面积1181.1万亩,绿色食品检测面积116.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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