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生态农业的发展及其对中国西部地区的启示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3-20 08:18

  摘要:生态农业的大力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日本生态农业是以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平衡发展为立足点,是日本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提高政府补贴、加强技术研发等措施,已经具有很大的规模。中国西部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及社会经济条件适宜走生态农业的道路,而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的经验对中国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经验;中国西部地区;启示

  生态农业具有综合性、多样性和持续性特征,是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其根据区域特色,有效地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融为一体,实现了农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生态农业20世纪20~30年代起源于欧洲,随后日本等国家开始发展生态农业,东盟地区直到20世纪70年才开始研究和推广生态农业,奥地利于1995年实施支持有机农业发展特别项目,法国随后也加快发展了有机农业。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开展了对“石油农业”生态弊端的讨论,联合国于1992年在巴西召开了世界首脑会议,主要探讨了世界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并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系列文件,确定了世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进一步确定了可持续农业的地位和意义。2012年,全世界生态农业种植用地面积达3500万hm2,其中澳大利亚1050万hm2,中国450万hm2,阿根廷319万hm2,意大利123万hm2。欧洲国家普遍较高,亚洲国家的生态农地面积较小。现在世界每年生态农业产品总值达250亿美元,销售额达625亿美元。

日本生态农业的发展及其对中国西部地区的启示

  1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现状

  日本是个岛国,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4个大岛和3900多个小岛组成,统称日本列岛。国土面积37.77万km2,仅占世界陆地面积的0.27%,相当于中国的1/25,人口1.5亿(2010年),居世界第七位。日本人多地少,耕地比例不足14%,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07hm2。资源比较贫乏,山地和丘陵约占总面积的80%,多火山、地震。日本也是一个具有浓厚“农本思想”传统的民族。日本生态农业概念的提出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明治中期以前日本还是个农业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50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森林法》,1952年还颁布了《农业土地法》。到20世纪70年代,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不断生产出优质、高效和安全的农业产品[2]。1999年,日本颁布了新农业基本法,包括《家畜排泄法》、《可持续农业法》等,这些基本法的颁布实施有效促进了El本生态农业的发展。2000年lO月开始,原料中含有污泥的堆肥必须作为普通肥料登记。以水田为中心的农事活动,机械化程度非常高,花卉等种植业基本实行了工厂化育苗和温室栽培,20世纪90年代加大堆肥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堆肥能为土壤微生物活动提供能源和养分,提高土壤肥力,改良土壤结构。2000年日本全国从事生态农业的农户达12万户,2011年增至20万户,年均增长2万户。2010年日本有机农产品占到全国农产品总量的2%,主要是以有机稻米和有机蔬菜为主[3]。同时,日本生态农产品以直销为主,建立健全合作组织,形成了产、供、销有效衔接的体系。

  2日本生态农业发展经验

  近年来,El本制定并实施了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基本措施,并充分利用其资源和环境,生态农业规模逐渐发展壮大。

  2.1通过法律法规规范生态农业生产

  日本出台和实施了系列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和一152一政策举措,如20世纪60年代初就出台了《农业基本法》,1999年7月颁布实施了新的农业法《食物、农业、农村基本法》,同时废除《农业基本法》。2013年+10月颁布了《关于促进高持续性农业生产方式的法律》,该法为促进绿色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加快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明确指出大力发展的12项先进技术。2001年4月1日颁布《堆肥品质法》,其是《肥料取缔法》重要的组成部分。还十分重视资源开发和保护,出台了《农业改良促进法》、《关于农地转用许可标准法》、《沿海渔业整顿开发法》等。

  2.2重视第三方组织如农协的建设

  日本农业小规模经营,缺乏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日本农协的建立解决了这个矛盾,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服务,指导农户应用新生产技术,并通过集中质检、产品分级等降低成本。日本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产品第三方组织的建设发展,其中农协代表了农户的利益,成为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4]。农协的非农户会员逐步增多,准会员已占全体会员总人数的1/4。

  3对中国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启示

  中国西部地区最大的差距在农村,要缩小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最迫切的任务是要在西部建立一个发达的农业。但由于西部自然条件、区域发展政策差异及发展历史等诸多原因,导致中国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比东部和中部落后很多,生态环境的脆弱导致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发展滞后,生态农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化发展缓慢,市场竞争力不强。中国西部地区特殊的发展条件和现状,不能照搬发达国家尤其是El本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必须以西部地区情况为基础,借鉴经验,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

  3.1西部地区农业生产及环境状况

  中国西部地区陆地面积较广,陆地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56%,人口众多,占全国总人口的22.8%,但区域差异较大,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发展条件不一样,西北地区大部分为干早、高寒地区,而西南地区雨水较多,可耕地质量不高,表现出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比较严酷和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农业生产广种薄收,耕作粗放,复种指数低;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近几十年来发展滞后,农村劳动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缺乏,农民收入水平较低;三是经济发展与科技水平落后,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发展艰难;四是技术体系不健全,缺乏技术措施的研究[63;五是配套体系滞后,组织建设不足,现有生态农业机构往往独立而片面,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不强,尚未建立有效的服务体系。

  3.2对中国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启示

  (1)强化法律法规,加快生态农业壮大。目前,西部地区生态农业执行的法律法规主要依据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指导性文件,没有根据其自身条件和特殊情况制定专门的政策举措,也没有西部地区生态农业发展的地区性统筹规划,造成西部地区很多农业相关主体摸不着头脑。

  (2)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农户素质水平。El本十分重视农业科研与教育的投入,把科技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突破口,中国西部地区更要积极应用现代科技推动生态农业建设,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发挥科技人员带动作用,逐渐提高生态农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3)建立稳定的资金与政策保障机制。日本对生态农产品实行了直接补贴、减免部分税收等制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中国可以借鉴El本的经验,加强金融信贷对生态农业的支持。通过低息或无息贷款等方式,解决生态农户的资金困难。可采取减免部分税收,以提高生态农户的实际收入。

  (4)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并因地制宜推广。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促进西部生态农业的顺利发展。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地区发展生态农业的模式,依靠示范区建设,把好的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到广大地区。

  (5)建立权威的认证制度和组织机构。西部地区可以借鉴El本相关认证制度和相关组织结构的建设经验,通过建立西部地区性的权威认证和机构和制度,对有潜力的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生态农业给予较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进一步提高生态农业和生态农产品消费者群体的认可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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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晓晨.农产品增值妙法[J].农民科技培训,2003(3):25—29.

  [5]刘漾.国外绿色农业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3(1):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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