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电商责任意识缺失问题治理探究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01-03 09:32

  摘 要:电商作为连接商户和消费者的平台,在网络信息传播与交易的关系中承担着主要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电商往往难以检测和监控出现问题的商家,并且不能及时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将对电商责任意识缺失问题的具体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治理对策。

  关键词:网络传播;电商;责任;治理

  在电商蓬勃发展的环境下,电商企业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个责任要求电商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承担对商户、消费者两大利益主体的责任。互联网时代随着电子商务及信息化的发展,电商规模急速扩张。在经济规模扩张的同时,很多服务设施、配套环节并没有与之相匹配,在发展过程中暴露了许多缺点,责任意识缺失问题严重。

网络传播中电商责任意识缺失问题治理探究

  一、网络传播中电商责任意识缺失问题

  (一)对信息审核松散,产品假冒伪劣问题严重

  网络购物市场的非真实和隐藏的特点是假货泛滥的温床。在电商平台上,利用多媒体及相应的软件编程技术,商家能够在网络上构筑销售其产品的“虚拟展厅”,以生动逼真的视频图像、动画技术,辅以文字、声音等附加信息,对产品进行全方位的描述、介绍。[1]在网络购物时,网店只把有利于交易成功的信息呈现给消费者,电商对这些信息的审核比较宽松。消费者正是看到了网页上的这些信息,拍下了商品,直到收到货物的那一刻,所有的缺点才会暴露出来。但这些东西本身的价格有时不是很高,消费者便不再追究,也不会退货。

  (二)对商户监管失职,存在大量违规经营店铺

  网络传播中存在三个层面的把关,分别是政府把关、专业机构把关、网民自我把关。专业机构的把关也就是网站把关,它是一种微观层面的把关,通过对网络内容的选择加工、结构安排等来完成对内容质量的把握。[2]实际上,不法商家发布虚假商品信息,虚假广告,虚假销售,电商平台往往缺乏严格的审核,明显缺乏责任意识。

  二、电商平台责任意识缺失问题治理对策

  对于电商平台责任意识缺失问题的治理是复杂多元的,要体现各个主体的价值,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交流合作,共同完成。(一)相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将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4]此举为解决电商平台违法案件提供了保障。与传统购物市场相比,网购市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面临更多障碍。有必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公司的审查,并以更高的标准对其进行监督。相关部门需要严格审查平台网店的注册资本、商品来源、产品质量、销售价格和网络信息内容。

  (二)电商:树立良好的平台责任理念

  电商平台必须提高自身的质量门槛,避免有问题的企业进入平台。此外,平台不得使用片面、低成本等口号来吸引消费者。另外,最重要的是电商平台应该通过定期检查业务,尽快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认真核实商户资质和信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创建和完善商业的淘汰和惩罚制度,在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则采用此制度处理,从而更好地维护平台的公信力及美誉度。

  三、结语

  针对网络信息传播中电商平台责任意识缺失的治理是复杂多元的,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共同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监督,社会、企业及个人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政府应牵头组织,对电商行业进行治理。电商应从对消费者负责的理念出发,积极研发适应网络特性的各种增值服务和创新经营模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自身则需保持一定的警惕意识,增强自我维权意识,主动行使监督举报权利。这样才能真正维持网络交易秩序的稳定,从而保证公民的网购生活安全。

  参考文献:

  [1] 匡 文 波 . 网 络 传 播 学 概 论[M].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269,272.

  [2] 彭兰 . 网络传播学[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76,303.

  [3] 桂林市民淘宝买东西后被骗走八千 信息怎么泄露?[DB/OL]. 人 民 网 广 西 频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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