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9-11-04 09:33

  【摘 要】本文论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与对策​‍‌‍​‍‌‍‌‍​‍​‍‌‍​‍‌‍​‍​‍‌‍​‍‌​‍​‍​‍‌‍​‍​‍​‍‌‍‌‍‌‍‌‍​‍‌‍​‍​​‍​‍​‍​‍​‍​‍​‍‌‍​‍‌‍​‍‌‍‌‍‌‍​。针对广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从基层政府、学校、学生的角度,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四方面对策: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贫困数据共享机制;完善贫困生认定办法,建立贫困生档案;建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受助学生的义工管理制度​‍‌‍​‍‌‍‌‍​‍​‍‌‍​‍‌‍​‍​‍‌‍​‍‌​‍​‍​‍‌‍​‍​‍​‍‌‍‌‍‌‍‌‍​‍‌‍​‍​​‍​‍​‍​‍​‍​‍​‍‌‍​‍‌‍​‍‌‍‌‍‌‍​。

  【关键词】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 问题 对策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应征入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等管理办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越来越完善,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在高校贫困生的精准认定中,基层政府、学校、学生三方面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不明晰、权利义务的分离,造成部分“假贫困生”的出现,影响了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实效性。本文试针对广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从基层政府、学校、学生的角度,阐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各方权利和义务角度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状

  现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流程一般为: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到生源所在地负责资助认定的民政部门盖上公章,学生每年9月返校后上交调查表和申请表,提出贫困认定申请,由学校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最终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基层政府、学校、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定部门缺乏联动机制。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涉及面广,不仅涉及高校、学生本人,还包括基层政府,特别是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基层政府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作为基层政府的民政部门,是学生开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的重要机构。而作为认定的下一环节的高校,由于申请人数的限制,不可能一一致电开具证明的部门进行核实,只能凭借学生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评议。如果基层政府不作为,就会造成精准贫困认定中“假贫困生”现象的存在,影响了资助的公平性、实效性。在认定的过程中,基层政府与高校无法进行数据的对接,不利于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开展。

  (二)基层政府认定制度不健全。各基层政府要使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的资助政策和办法,能真正落到贫困生手中,切切实实地把工作做好,不可一味套用“经验”,须量体裁衣,因地制宜。高校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不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基层政府还缺乏一个可量化、操作性强的认定标准。基层政府唯一可以查阅的就是低保证,对于其他学生的家庭情况数据的填写,采取的是“随性”的方法,对数据的真实性造成很大的影响。与此同时,由于政府工作人员责任心的缺乏,不核实学生填写的数据就盖章,开具“空白”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生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数据。由于认定制度的不完善,出现了相当数量“假贫困生”,这样就会造成不公正的贫困认定。

  (三)学校重济困轻扶志。精准资助,就是为了保证资助政策帮助到有需要的学生,真正实现资助育人。目前,各高校成立的资助管理中心,把工作重点放在资助发放上,认为把资助经费发放到学生手中,资助工作就算完成,而未建立长效的贫困生档案系统,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心理帮扶、励志教育、综合素质提升等方面重视不够,也未形成长效的、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忽视了资助“扶志”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贫困生中出现了不诚信行为,如弄虚作假骗取贫困生身份、恶意拖欠学费、攀比消费等,部分高校也未进行及时教育和引导。

  三、对策研究

  (一)完善贫困生认定办法,建立贫困生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工作。完善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是建立长效、科学、合理资助政策的堡垒​‍‌‍​‍‌‍‌‍​‍​‍‌‍​‍‌‍​‍​‍‌‍​‍‌​‍​‍​‍‌‍​‍​‍​‍‌‍‌‍‌‍‌‍​‍‌‍​‍​​‍​‍​‍​‍​‍​‍​‍‌‍​‍‌‍​‍‌‍‌‍‌‍​。改变目前的由基层政府部门出具证明的简单做法,建立起由村委会、民政部门、高校、辅导员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从源头开始,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实现数据共享。基层政府只需从共享数据平台上导出数据,盖章即可。这样可以改变目前某些贫困生认定的“随性”行为,保证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数据的真实性,也减轻基层政府的工作压力。

  (二)建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要改变目前的“输血”式资助,实现“造血”式的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经济的资助只是暂时、过渡性的措施,并不能解决长久的问题。因此,高校要不断挖掘资助的育人功能,不断探索资助育人的有效途径,使学生受资助的同时,在学习、心理、技能等方面也得到全面发展。

  1.健全贫困生资助体系,鼓励多渠道帮扶。物质决定意识,而意识对物质做出反应。经济资助是基础,如果学生每天疲于应对各种经济问题,他们的重心肯定也不会放在学习上,更不会去考虑学习改变命运的问题。因此,高校应建立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等资助体系;提高勤工助学岗位的技术性,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取生活费,同时也提高自身的“软实力”;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学校,建议专项资助奖项,帮助在学习、实践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贫困学生。

  2.尊重学生的需求,丰富育人的方式。高校要尊重学生的需求,使资助育人和人才培养方案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和健全育人系统。现在的在校生多是“95后”,甚至“00后”。他们自尊心强,希望得到认可,而不是别人强加在自身上的所谓动力,因此应该尊重学生的需求,满足他们实现自我的需要。

  此外,高校在经济资助的基础上,应丰富育人的方式,使其多样化。结合学校、专业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实践和实习项目,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将资助育人理念深入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使精准资助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受助学生的义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受资助学生的管理和培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高校可以建立义工制度。所谓的义工制度,就是受助学生在受助时间内,要参与院内外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做好受助学生义务工作登记册的记录,辅导员给予完成规定义工工作的学生给予诚信加分。义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知恩图报,以自身的劳动回报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和学校的关爱,避免贫困生只有权利没有义务的现象,更好地实现资助育人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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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欧萌.关于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主体和原则的思考[J].亚太教育,2015(8)

  [3]莫云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广西教育,2013(16)

  [4]吕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初探[J].才智,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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