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2-01-22 09:23

  摘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地域性特征明显、受众类型多样、成果转化周期长、不确定性和风险大和基础性与公益性突出等五大特征。当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同时农业科技成果有效供给不足、农业科技成果价值不高、农业科技成果有效需求不足、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不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结合国内探索实践经验,笔者提出应当从科技创新体系、转移平台体系、示范推广体系、转化支撑体系等4个方面着手改进,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

  关键词: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明显,大幅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2017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5%,标志着我国农业已经逐步从资源依赖型转化为科技驱动型。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发生了重要转变。从宏观角度看,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构建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所有环节,这些单个环节水平和三大体系总体水平的提升均需要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来实现。从微观角度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变化,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一支重要力量。与传统农户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更加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对新品种、新技术、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等的科技需求内容更加精准,需求程度更加旺盛、支付意愿更加强烈,同时也对农业科技成果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往“先创新、再转化、再应用”的成果转化应用模式已不能适应。因此,在新的农业科技市场需求形势下,如何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通过创新驱动发展,对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支撑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特征

  与一般的科技成果相比,农业科技成果具有如下显著特征:

  1.1地域性特征明显

  相较于工业和第三产业等,农业生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地域性特征最为特殊和鲜明。幅员辽阔,不同地域范围农业生产的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社会条件差异显著,导致各地主栽品种、种植制度、栽培方法、经营模式、产业链模式等复杂多样,进而导致对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内容和形式不同。

  1.2受众类型多样

  当前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体,既有从事分散劳作和家庭承包经营的传统农民,也有诸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以及“企业(公司)+农户”“企业(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等多种组合类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带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体的多元化。

  1.3成果转化周期长

  农业生产具有周期长、季节性强的特点。由于农业科技成果从研发到转化贯穿农业生产始终,因此同样具有较长周期性。以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为例,从种质资源收集、评价、整理开始,进行基础材料创新和种质创制工作,再到加代选择、材料测配、筛选试验、品比试验,形成具有稳定性状、可推广的组合或品系就需要7~8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如果再按照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开展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又需要3~4年时间才能予以审定,之后才能予以大面积推广,转化周期达10年以上。

  1.4不确定性和风险大

  农业生产受多方面影响,包括自然条件、生产方式、市场因素、政策因素等。如极端的自然环境会使农业生产面临自然风险,市场经济中的价格波动、需求变化等使农业面临价格风险和市场风险。相较于工业和第三产业,农业生产复杂性高、脆弱性强、可控性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相应地也面临更高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性。

  2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现状

  2.1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的成效

  2.1.1农业科技研究成果处于全球领先

  《农业农村科技发展报告(2012—2017)》显示,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申请总量全球领先。论文方面,2014—2016年间,我国农业基础研究逐渐受到应有的重视,农业领域论文数量、质量逐年攀升,3年累计发表SCI论文49704篇,被引218205次,总量、总被引频次、Q1期刊论文发表量和高被引论文发表量等多项指标均位列全球第2,论文质量受到国际同行和高级别刊物的一致认可,农业科技论文国际影响力逐年攀升。专利申请方面,2014—2016年,我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近5年技术发展增速均为全球第一,园艺、饲料与肥料、种植与播种技术等多个领域相对技术优势排名世界第一。进入全球前50重要专利权人排名的机构数量高达16家,其中科学院和农业科学院分别为第2名和第4名[1-2]。

  2.1.2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取得长足进步

  2017年科技部联合财政部对全国376家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年度分析评估。376家科研单位中,涉及农业类科学研究工作的共计76家,占约20.0%。包括农业类高校12家、各类农、林科学院及其下属科研单位49家,其他专业性涉农研究所15家。2015—2016年间,农业类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合同收入为38.1亿元,平均每年约19亿元,较2014年科技部《科学技术发展报告》公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资金16.2亿元增加2.8亿元,环比增长17.3%。从几类农业科研单位的分类情况来看,各类农、林科学院及其下属部门是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主力军,他们贡献了50%以上的农业科技转化成效。水产科学院、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所、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等5家农业类科研单位为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前5[2]。

  2.2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很多,但是真正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成果占比不高,对农业生产需求的满足能力有待提升。供给方面,我国每年面世的农业科技成果有6000~7000项,但实际转化较少,成果的转化率仅为30%~40%[3]。例如截至2017年年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共申请发明专利2322项,已授权967件,授权率约为41.6%[4]。需求方面,我国除大宗粮、棉、油等主要农作物育种外,超过50%的生猪、蛋肉鸡、奶牛良种,超过90%的高端蔬菜花卉品种主要依赖进口,超过70%的高效化肥和几乎全部的高端农药等基本上由国际资本掌握,70%以上的先进农产品加工成套设备依赖进口[5]。

  2.2.2农业科技成果价值不高

  当前,我国农业科研单位普遍存在专利价值不高的现象。根据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示信息,2017年11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期间成交的68项农业科技成果合同总金额7050万元,平均成交价103.68万元。其中成交价50万元以内的成果共45个,约占成交总量的2/3,成交价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有9个,占比仅为13.23%(表2)。

  3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应用的对策建议

  3.1加快建立需求导向、分工协作的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协同创新转化应用体系,重视成果转化的产前工作,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促进学研产向产学研转变。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创平台,支持企业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中试熟化基地,鼓励企业面向社会开展技术难题竞标,聚集众人智慧有方向性地共同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成果应用等工作[7]。要明确、省级和市县科研机构的创新角色定位,要分类整合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机构和资源,对区域农业科研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构建“一盘棋”的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联盟、创新中心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汇集农业科研院所和企业各方面的创新资源,优势互补、专业协作,实现农业产业全链条、研究开发全过程的集成优化创新。[8]

  3.2加快建立数据齐全、信息共享的转移平台体系

  不断强化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和省(市、县)农业科技成果转移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快制定农业科技成果信息采集、加工标准与服务规范,加强推动各平台间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网络体系。要积极探索丰富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平台运营机制,确保平台运转顺畅。推进平台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加工整理成果信息,打造集成化的农业科技成果包[6],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集成化利用。广泛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成果发布会、网上展示、成果推介、路演等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搭建宣传展示平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交流与发布,加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精准化对接和转化。重点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推动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性的技术转移机构或平台。

  3.3调整优化服务小农、重点突出的示范推广体系

  我国国情决定,小农户生产将长期存在。要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探索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机构合并运行,坚持“一主多元”,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加快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创新,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进一步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政策先行、机制创新、交易活跃、运行顺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跨区域转移和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周边区域乃至全国范围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农业科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系统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推广工作的人才,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3.4不断强化全方位、立体化的转化支撑体系

  要落实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出台新的配套扶持政策,在金融、法律、税收等方面重点支持,形成较为完备的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撑。鼓励引导众创空间、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民间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孵化投资基金,为成果转化应用提供资金支持。充分重视专业化、复合型转移人才培育工作,依托骨干企业和农业科研院所,建立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打造一支专业背景强,懂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商务谈判等知识的成果转化团队,形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人才队伍支撑。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推动市场调查、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交易等机构参与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支撑。

  参考文献:

  [1]蒋建科.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5%,农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一[J].食品,2018(20):173.

  [2]科学网.我国农业科技整体水平与发达差距明显缩小[EB/OL].(2018-09-20)[2019-01-30].

  [3]张姣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集体经济,2011(4):74-75.

  [4]唐研,张煜,孔庆富,等.基于专利信息的机构分析研究———以山东省农科院为例[J].智库时代,2018(20):74-79.[5]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经济前景分析:2012年春季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陆建珍,徐雪高,汪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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