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制度条件与模式创新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12-03 09:25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农业产业链的完善,为农业供应链金融提供了制度条件,而物联网、互联网以及金融科技创新则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条件。近年来,我国大型农业生产制造和物流仓储企业、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农业互联网电商企业等在农业供应链金融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形成了多元化模式。未来我国应在银行信息处理能力、农业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仓单银行机制和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健康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金融;农业产业链;现代农业;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

  当前农业农村金融和农业产业的现状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与推动下,我国农村经营制度、土地制度的变革与创新步伐明显加快,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引人注目,土地流转和土地信托等新型土地制度也在农村悄然孕育并迅速推广(王曙光,2018)。这些制度变革与创新既对农业农村金融提出了新的挑战,也预示着农业农村金融发展面临崭新的机遇与前景,从而倒逼农业农村金融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改变其产品结构、运作流程及其与客户互动的方式,以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要求。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制度条件与模式创新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使得现代农业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农业的产业化速度与规模空前提升,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趋势更加明显。现代农业是一个业态融合的概念,即一二三产业突破传统的产业界限而实现高度融合和高度整合,不同的业态相互交叉渗透、促进激励,彼此成为对方转型发展的条件与助力,为对方提升边际产出价值(王曙光,2019)。在现代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之下,产业界限的消弭和融合成为一种新趋势,这一趋势对现代农业的产业形态、产业发展模式和增值模式产生深刻的影响。而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根本目标是提升整个现代产业链的效率,并同时保障农业全产业链的可持续性与安全性。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过程中,由于应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和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等),深刻改变了农业养殖种植业、农业加工制造业和农业文化旅游服务业的业态(包括生产制造方式、服务提供方式以及组织形式),使农业各产业链的内在联系空前加强,并极大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完全的成本,从而为提升各产业的边际产出价值以及加强各产业之间、各企业之间的纵向一体化协作提供了产业组织基础。现代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和产业链的形成,为农业农村金融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使供应链金融与产业链金融应运而生,为解决中小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户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有效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

  农业供应链金融就是农业农村金融机构将农业核心企业及其产业上下游的企业和其他参与者加以整合、连结,通过他们之间相互的产业关系和财务联系而创造出相应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从而提升整个农业产业链上所有企业和参与者的信贷可及性,同时农业农村金融机构利用他们之间的产业和财务关系并运用新的金融科技与信息手段,极大地提高信息的完备性和对称性,有效降低融资风险。供应链金融的视野不再是局限于对单一企业进行融资服务,而是着眼于一个“系统”展开金融服务,着眼于通过这个系统中各个主体的相互关系而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并通过他们之间的关系确保信贷的安全性。然而要有效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需要具备一定的制度条件和技术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是:

  (一)农业企业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发育

  农业企业尤其是核心企业(龙头企业)的成长以及企业制度本身的完善,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前提。一个大型农业企业的诞生,往往意味着会带动一大批上下游产业,这些企业的成长,能够构建一个集生产商、物流商、分销商、仓储机构等为一体的产业集聚体。农业农村金融机构就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根据其供应链关系而构建供应链金融体系。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各种市场要素的集聚作用加强,我国农业企业迅猛发展,并形成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完整产业链的大中型农业企业,这些农业企业对于上下游产业的整合能力正在迅速增强。这些龙头企业中,既有实力雄厚的农业加工制造企业,也有大型的农业物流仓储和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它们不仅规模较大,其产业整合能力也非常强,这就为供应链金融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农业企业命运共同体和产业链的构建

  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和农业要素市场化的推进,农业企业之间的交易更加频繁,其经济和技术联系更加紧密,从而天然形成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的、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关系。这一紧密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使得农业产业链条上的各个主体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愿意以自己的信用来为对方增信,用自己的风险承担行为来为对方降低风险,从而达到共荣共生的目标。商业银行正是利用了这一共同体关系,设计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企业与合作社以及农户之间的特定财务关系纽带(如相应的抵押、质押、担保、保险、信托关系等),为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提供摄影:胡卫东各种保障机制。

  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本模式与制度创新

  (一)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从核心企业的类型来分类

  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模式呈现多样化特征,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的角度来说,大约可以分为四类,下面将这四类的特点、运作模式及其优势分述如下:

  1.以上游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为主体和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大批大型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这些企业涉及化肥、农药、种子、饲料以及其他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这些企业与大量种植户、养殖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形成了稳定的交易关系,因此对这些下游客户的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有着比较准确的把握和判断。这些上游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出于为稳定自己的供应链客户的考虑,希望与下游的种植户、养殖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形成牢固的命运共同体,因此他们愿意在商业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服务中为这些下游客户充当担保人,同时也可能会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供应链融资为这些下游客户直接提供融资服务。实际上,传统上游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对下游客户(主要是种养殖户)的赊销行为,也是一种供应链金融服务。

  2.以下游的农业加工制造企业为主体和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农业加工制造业处在农业产业链比较顶端的位置,它的上游产业是农业原材料供给者(主要是种养殖户和农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农业加工制造业通过长期建立的与种养殖户等客户的购买关系,积累了大量关于客户产品数量和质量的信息,他们可以基于双方的信任关系与客户形成比较稳定的订单关系,从而使上游的种养殖户可以获得稳定的预期收入。无论是农业加工制造企业获得的巨量的客户信息,还是它为种养殖户(以及合作社)提供的订单信息,对于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而言都具有极大的信用评估价值、风险甄别价值和担保价值。在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加工制造企业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有关种养殖户的财务和经营信息,因此它们也可以直接为种养殖户进行担保,或者通过开立订单,使种养殖户通过持此订单向商业银行作抵押(应收账款抵押)而获得银行的贷款。这一形式的供应链金融在粮食等行业已经获得比较普遍的应用,在此过程中粮食加工制造企业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二)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从融资主体的类型来分类

  从承担融资的主体来看,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融资主体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是以下四种:

  1.以商业银行为融资主体的供应链金融商业银行仍然是供应链金融最重要的融资主体,其优势在于商业银行实际上几乎可以为所有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包括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会自然与所有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企形成牢固的交易关系。商业银行提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基础是商业银行对各地农业产业链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产业链上各企业经营状况的全面把握,同时也需要商业银行具备对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大数据进行正确分析进而设计相应金融产品的能力。

  2.以互联网金融机构为融资主体和形式的供应链金融近年来以P2P和众筹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且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逐渐规范化。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规模效应强等线上优势,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托相关大数据对农业产业链上的各个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创造出与商业银行完全不同的信贷模式,但是其抵押机制(如仓单抵押)、担保机制(如利用上下游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担保)的基本原理并无二致。实践中,互联网金融为融资主体的供应链金融也常与商业银行的线下优势相对接,从而与银行形成供应链金融中彼此合作的关系。

  相关结论与对策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我国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可谓正当其时,其发展模式正逐渐趋于成熟,而商业银行、互联网电商平台、农业企业等为开展供应链金融而进行的制度创新则方兴未艾。不过,当前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程度还不算太高,整个农业产业链的整合效应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综合风险防控能力还有待提升。未来在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商业银行要注重强化自身的信息处理能力,要基于互联网和金融科技,大力完善自身的风险控制机制,整个过程中要对农业产业链风险进行科学预判和严格管控,确保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要加快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政府、银行、互联网平台、农业企业等要加强合作,同时要对种养殖户、农业合作社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息进行整合,各个供应链金融的参与者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与处理平台,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同时,加强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和后台沟通,实现大数据的共享。

  第三,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农业领域实施互联网和物联网全覆盖工程,为供应链金融的融资主体提供更及时、更便捷、更安全、更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四,要进一步完善仓单抵押机制、农业保险机制、农村产权交易机制、土地流转制度等,为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开展夯实制度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中.现代农业产业链中的农户小额贷款运行模式分析——以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为例[J].农村经济,2013(1):80-83.

  [2]王铁军.农信互联:构建农业互联网金融生态圈[J].农经,2015(7):29-30.

  [3]王曙光.论农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J].新疆农垦经济,2019(6):1-6.

  [4]王曙光.农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文/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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