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引领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12-03 09:21

  摘要:近年来,山西省构建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农业产业结构协调性差、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带动效力不足、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下一步,山西要选择正确的发展路径,从完善技术体系、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体等方面入手,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将山西省打造成农业强省。

  关键词: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乡村振兴发展路径山西特色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2007年一号文件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崭新理念;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方略;同年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构建“三大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作为“三大体系”核心,对于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引领山西省乡村振兴战略

  一、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定义及内涵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由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诸多方面相互作用、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实现产前、产中和产后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如图1所示),涉及生产要素、市场需求、产业组织等全过程,通过专业化、社会化、一体化、网络化和综合性、复合性的系统不断深化农业分工,形成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农产品,从而促进各产业间形成融合协调、有效衔接、产出高效、竞争力强的综合产业系统。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内涵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与分工协作推动农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与专业化发展;二是通过农业产业化分工,推动优势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在农业产业集群内各经营主体之间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从而优化集群创新网络、提高集群内效率、降低集群创新成本与风险;三是通过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服务业深度融合,使农业产业化由低技术、低附加值、低成长状态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成长状态转变,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因此,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产业创新为驱动,以现代农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融合为目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多功能开发、各种资源有效利用、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综合性系统产业。

  二、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007年一号文件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来,山西省将其作为农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围绕着农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顶层设计,分线作战,推进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产品供给机制进一步稳固,农业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见成效。但总的来看,山西省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张国卿等人的研究表明,2007年,也就是一号文件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当年,山西省农业产业发育程度较低,尚处于由传统农业向农业产业化过渡阶段。经过10年发展,山西省农业产业发育程度明显提高,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形成,但距离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熟阶段仍然很长的路要走。

  (一)农业产业结构协调性差

  2017年,山西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418.7亿元,其中农业产值861.9亿元,林业产值97.65亿元,牧业产值358.8亿元,渔业产值7.7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92.6亿元,五部分的构成比例为60.8∶6.9∶25.3∶0.5∶6.5。种植业中农作物总的种植面积为356.8万hm2,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317.2万hm2(小杂粮种植面积为34.2万hm2,占粮食种植面积的10.7%),油料种植面积为11.4万hm2,蔬菜种植面积为17.0万hm2。由此可见,山西省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牧业为次,林业占的比重较低;在种植业内部结构上,附加值不高的粮食作物种植占比依然过高,油料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和经营规模较小,除小杂粮外,没有体现出山西省农业产物多样化优势。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和比重较低,说明山西省农业技术服务欠缺,没有充分发挥出支撑引领作用,下一步山西省要提升服务能力,构建与山西省农业生产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二)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效力不足

  山西省农业龙头企业存在规模小、布局分散、聚集度低等问题,且缺乏大的龙头支柱。2017年山西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超过3000多家,总产值仅1252亿元,规模小带来了综合实力弱,产业链条短等问题,降低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如图2所示,201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0强评比中,山西仅有大象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平遥县龙海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上榜,企业入围数排名全国第22位,不及山东、江苏等省的零头;同时,由于山西省龙头企业聚集度不高,尚未形成诸如山东寿光蔬菜基地等农业产业集聚区,无法发挥出规模效益,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山西省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此外,山西省农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较松散,联结方式多是农产品合同契约型,合作返利型的极少,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龙头企业对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性拉动作用后劲不足。

  三、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路径选择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在路径选择上要结合山西省自身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下一步,山西省应通过结构优化、功能拓展、链条延伸等方式,提高山西省农业竞争力水平,逐步建立起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

  路径选择上,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与其他产业相融合,形成集生产、体验和生态功能等于一体的复合产业。首先,完善山西农业产业化体系的总体思路。立足于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为指引,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体系和框架。其次,突出技术创新的支撑作用。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步伐,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提高农业产业体系各环节的技术贡献率和技术支持水平,实现农业产业发展由资源驱动型向资源和技术双轮驱动型转变。再次,做好农业产业区域规划布局。山西要在选准主攻方向的基础上,加大关键环节的突破力度,制定出农业产业化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应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科学制定,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推动山西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

  (二)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山西省要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的总体要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挖掘农业的多功能性,加快打造产业融合一体、协调发展格局。一是加大对农产品附加值的研发力度和生产技术投入,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涉农产业综合效益。二是推进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基于信息化和互联网的现代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同步发展,利用“互联网+现代农业”,建成集农业信息为一条龙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构建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对策举措

  (一)培育具有山西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体

  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产业化一个重要的前端动力环节,是联系农业和市场的桥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体,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并不断使其壮大,是现阶段山西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核心。

  1.坚持特色化发展道路,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受自然条件限制,山西省粮畜生产规模不大,这也制约了依托粮畜生产为基础的加工业生产规模。有鉴于此,山西省农产品加工应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特”字上做文章,发挥自身独特的地理和气候优势,发展诸如小杂粮、老陈醋、中药材等一批名优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同时,山西省要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一是要提升农产品加工的内涵,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有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二是要改变“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传统理念,既要“里子”,也要“面子”,通过提高农产品外包装水平,展示山西省悠久的历史底蕴和深厚的农耕文化,改变山西省农产品的土气、低端的偏见印象,将农产品加工工艺从内到外实现质的提升。

  2.推广“骨干龙头+中小企业”模式。现阶段山西省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偏小,且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明显改观,因此依托规模大、品牌优、管理水平高的级龙头企业为龙头带动我省同类型、同产品的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一条很好的途径。相关中小企业可以成为骨干龙头企业的子企业,也可以按照骨干龙头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进行贴牌生产,这一模式对于做大做强山西省的龙头企业意义重大。

  (二)利用“互联网+”,优化和升级

  农业产业链“互联网+”现代农业是农业与互联网深度交汇、有机融合的一项系统性工程,对于提升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和优化农业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转型升级。下一步,山西省要以“互联网+”视域分析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利用“互联网+”农业促进山西省现代农业的发展。

  1.探索建立“农业综合服务平台”。针对当前农业技术服务欠缺的现状,山西省应探索建立“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模式,以市场化、企业化、标准化运营的农业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农资、农机、金融以及订单农业、农业技术等业务为途径,创建现代农业产业“生态圈”,促进产业资源融合、服务好农民、消费者、政府等各方需求,推进农业链条延伸,不断优化服务内容。

  2.建立“互联网+农产品”现代农业物流体系。现代农业物流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物流手段,对农产品从供应源到需求源的产品全寿命周期的组织控制和管理,农产品实物的流通,离不开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深度参与,如图4所示。当前,山西省的农业物流体系还处于低水平运行状态。下一步,在构建现代农业物流体系的过程中,要在充分考虑我省地域空间差异性的基础上,以“互联网+”为契机,加快建设大型综合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并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手段,优化农产品流通环节,提高农业物流的技术水平,抓好现代农业物流标准化水平,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电子体系,加快农产品产业链电子化、信息化、市场化发展。

  3.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化监管体系。山西省应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化监管体系,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监管机制。首先,对现有数据库进行集中设计创建,整合监管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其次,贯彻统分结合理念,建立智能化的责任交接机制,明确不同监管主体之间业务权限与层级权限的划分;最后,在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中,将监管的重点与目标明确,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先进的技术领域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的整体性。

  4.利用“互联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互联网技术能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效率。山西省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与山西省农业结构适应的互联网培训平台,并针对受训职业农民的年龄结构、文化水平、种植偏好等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各级农民培训机构应积极适应时代潮流,从培训的教、学、管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开展好各项服务工作,特别是应加强对农产品电商等相关知识内容的培训,鉴于现阶段智能手机在农民中的普及度较高,可以将电商知识培训的重点放在移动电子商务上。

  (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迫切要求,是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乡村振兴中起着火车头的作用。

  1.提升扶持力度,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当前,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资难、规模小等问题、合作社组织功能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有鉴于此,各级政府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降低合作社融资门槛,使合作社发展获得更多的资源支撑,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政府在对合作社进行扶持时,应考察其内部治理结构,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整合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合作社规模,发挥其规模效益。

  2.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成功运作,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山西省应加大组织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机制,引导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规范操作的道路。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参考企业制度,建立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在保证公平及合作社良好发展的同时,积极调动社员积极性。

  3.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山西省应加大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于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管理者对合作社发展规律的认识和对机遇的把握能力;对于技术、财务、销售等专业人员,应加强培训,将其打造成技能型的复合人才。此外,还应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推动高学历人才到农村去的政策上对农民合作社有所侧重。

  参考文献:

  [1]刘成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特征及构建途径[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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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内涵、特征与政策取向[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2(3)

  [5]曹慧,郭永田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路径研究[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

  侯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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