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析因及对策建议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11-25 09:28

  摘要:随着城市中的电动自行车不断增多,与其相关的交通事故也呈现出多发态势。在对2015—2020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全量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的基础上,从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伤亡人数、事故地域特征、事故时间特征、伤亡人员、道路空间和违法行为等六个方面,对电动自行车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最后,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特征,从规范生产销售、加强非机动车道和隔离护栏建设、强化交通违法查处、重视电动自行车载人风险以及持续推进安全头盔佩戴行动等方面,提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交通;交通安全;电动自行车;事故特征;改善对策

  0引言

  2020年,因城市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1-2],城市已成为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削减交通事故总量及控制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战场。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析因及对策建议

  1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人员分析

  1.1伤亡人员数量巨大且逐年递增

  2020年,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人数为8724人,约占总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3.51%,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受伤人数为45557人,约占总体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17.43%。从伤亡人员的交通方式上看,驾驶电动自行车排名第三,仅次于步行和驾驶摩托车的伤亡人员数量(见图1)。

  1.2自身肇事事故伤亡率高

  2020年,全国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人数为8724人,受伤人数为45557人,因电动自行车自身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为3056人,受伤人数为26617人(见图3)。这表明58.4%的人员受伤、35.0%的人员死亡是由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自身肇事引起。同时,平均每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会导致1.14人受伤,平均每7起电动自行车肇事会导致1人死亡。2015—2020年,电动自行车肇事起数、死亡人数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20年虽增幅减缓,但近6年电动自动车肇事死亡人数仍然增长了86.6%,年均增幅超10%,远高于其他交通方式死亡人数的增长比例(见图4)。

  1.3乘坐者死亡人数呈现

  “井喷”趋势2015—2020年,乘坐电动自行车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数依次为1人,2人,300人,960人,982人,933人(见图5)。乘坐者死亡人数呈现无规律的快速增长。即使考虑到前些年统计数据较为不准确的因素,但目前乘坐者死亡人数也达到了电动自行车总体死亡人数的10%以上,年均近千人死亡的水平。在仅有部分省市允许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不超过12岁儿童的情况下,出现如此众多的乘坐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值得交通管理部门提高警惕。

  2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时空特征分析

  2.1事故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地区

  2020年,电动自行车自身肇事导致的事故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的部分省份,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排名前五,其事故数量分别为2412起,2300起,2137起,1958起和1680起。而青海省、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等西部、北部省份因电动自行车导致的事故数量仅为11起、15起和110起,全国层面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的地域分布特征。

  2.2西部和北部的部分地区事故致死率较高

  从因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和致死率来看,死亡人数排名前五的分别是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其数量分别为425人,264人,254人,223人和183人。除上海外的死亡人数排名基本与事故起数一致。但致死率排名前五的分别是上海市、湖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省、北京市,其数据分别为90.14%,33.61%,26.73%,26.12%和20.37%。其中西部、北部和中部地区的非电动车大省,其事故致死率反而较高,这可能与这些省份目前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较为薄弱相关。

  2.3事故数量的周期性和季节性规律显著

  2020年,全国因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为23123起。按照小时进行划分后可知(见图10),除0:00—5:00之外,其余时段电动自行车事故均保持高发态势。事故峰值出现在7:00—8:00和17:00—18:00,与早晚高峰基本同步。特别是晚高峰后的时段(18:00—21:00)仍为事故多发期。按照工作日与周末划分电动自行车车事故数量,由数据可知,周六和周日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数量平均会下降11%以上,这说明大众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仍以工作通勤为主。按照月份划分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数量,可知季节性出行变化显著,气候适宜的3—11月事故数量均超过1700起,1月、2月和12月气候较为寒冷,事故数量均低于1500起(见图11)。

  2.4机动车道上事故多发

  2020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共计死亡8724人,其中5166人是在机动车道上发生的事故,约占电动车总体死亡人数的59%;发生在机非混合道上的事故共造成2142人死亡,约占25%;而发生在非机动车道上的事故仅造成819人死亡,约占9%。可见,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抢占机动车道是造成死亡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2.5没有机非隔离的路段事故多发2020年,因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事故共计23123起,其中发生在无任何隔离设施路段的事故为13737起,约占59%;发生在仅有中间隔离设施路段的事故为4369起,约占19%;发生在仅有机非隔离设施路段的事故数为2492起,约占11%;发生在设有中间隔离和机非隔离设施路段的事故数为2510起,约占11%。综上,约有78%的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发生在没有设置机非隔离的路段上,这表明机非混行给电动自行车带来的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3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分析

  3.1骑行者普遍漠视交通规则

  对电动自行车自身违法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排名前十的违法行为是:违反交通信号(16.7%)、未按规定让行(16.6%)、逆行(13.6%)、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11.9%)、违法占道行驶(11.3%)、酒后驾驶(5.6%)、其他操作不当(5.2%)、超速行驶(4.2%)、其他(3.6%)、违法超车(3.5%)。这些行为导致的事故数量占事故总量的92%以上,而这些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违法后果非常严重,表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对交通规则漠视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对事故致死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排名前十的违法行为是:违反交通信号(19%)、未按规定让行(17%)、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11%)、违法占道行驶(11%)、酒后驾驶(10%)、逆行(8%)、超速行驶(5%)、其他操作不当(5%)、违法上道路行驶(4%)、其他(3%)。这些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93%以上,与导致事故的违法行为排名较为一致。

  3.2机动车对非机动交通的抢行多发

  2020年,由机动车违法导致的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共有38289起。排名前十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是: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29.8%)、其他操作不当(4.3%)、违反交通信号(3.4%)、逆行(3.3%)、无证驾驶(3.0%)、其他(2.7%)、未低速通过(2.7%)、醉酒驾驶(2.5%)。排名前十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数量占事故总量的70%以上,其中未按规定让行和超速的违法行为较为突出,表明了当前的机动车驾驶人对非机动交通使用者的尊重不足,抢行现象多发。

  4对策建议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仍保持上升趋势,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现高肇事率、高致死率的特征。结合上文分析的电动自行车事故特征和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扭转电动自行车安全形势逐年恶化的局面,进一步改善城市整体交通安全环境。

  1)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结合上牌注册登记制度,科学消化超标车辆存量。

  尽管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T17761—2018)[5]已经正式在全国施行,源头治理已从制度设计上取得重大突破,但现有的过亿台超标电动自行车仍是不得不继续面对的难题[6]。因此,各地应结合实际管理现状,参考部分地市先进经验,与生产销售企业联合,采取自然报废、以旧换新、平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手段,逐步快速消化存量。同时,结合上牌注册登记制度,设置和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通过2~3年时间淘汰现有的全部超标车辆。

  2)大力提升非机动车道建设和机非隔离护栏建设。约60%的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发生在机动车道上,约78%的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发生在没有设置机非隔离护栏的道路,约81%的电动自行车死亡案例发生在没有设置机非隔离护栏的道路。机非混行不仅会降低通行效率,更会带来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安全隐患,设置非机动车道和机非隔离能够较好地降低事故数量以及死亡人数。

  3)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特别是电动自行车漠视交通规则以及机动车的不礼让行为。

  5结语

  本文基于2015—2020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据,从事故伤亡人员特征、事故时空特征、违法行为等方面对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了多角度分析。基于事故的特征规律,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减量控大”提供参考建议。下一步拟结合城市道路网结构数据和电动自行车轨迹数据,通过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轨迹冲突关系,提出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交通管理建议。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分析工作简报[R].北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20.

  [2]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大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研究报告(2017)[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9.

  ResearchInstituteforRoadSafetyofMPS.ResearchReportofMetropolis'RoadTrafficDevelopmentinChina(2017)[M].Beijing:ChinaCommunicationPressCo.,Ltd.,2019.

  [3]戴帅,刘金广,朱建安,等.城市机动化发展情况及政策分析[J].城市交通,2015,13(2):42-47.

  DaiShuai,LiuJinguang,ZhuJian'an,etal.UrbanMotorizationDevelopmentandPolicyinChina[J].UrbanTransportofChina,2015,13(2):42-47.

  [4]朱新宇,丛浩哲,支野,等.基于GIS空间聚类的事故多发路段鉴别分析系统[J].城市交通,2018,16(3):21-27+86.

  ZhuXinyu,CongHaozhe,ZhiYe,etal.Accident-ProneLocationAnalysisBasedonGISSpatialClustering[J].UrbanTransportofChina,2018,16(3):21-27+86.

  [5]GB176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S].

  朱新宇,褚昭明,朱建安,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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