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经济研究:对改革前沿问题的探索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11-20 09:56

  摘要:城郊经济作为横跨农村经济、城市经济、区域经济而最早活跃起来的研究领域,起步于改革之初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探索。在30多年的研究历程中,对农村改革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超前探索,在农业经营形式、农业功能与结构、城乡一体化、产权制度改革、城镇化模式、生态补偿等多方面提供了具有特点的先行经验。随着大城市地区进入以疏散化为主要趋势特征的阶段,在解决一些改革攻坚难题的研究中,尤其是在提出“疏解”的用语以后,城郊经济势必成为经济研究的热点领域。

  关键词:城郊经济;农村改革;疏散化;郊区化

  一、城郊经济研究起步于改革之初,成长于改革进程

  我国的城郊经济研究兴起于改革开放之初。首先自研究“城郊型农业”开始,[1]59-67从突破大城市地区农业生产“以粮为纲”的方针开始,延伸到城郊农村的多种经营,从调整产业发展方针延伸到创新经济管理体制机制,开创了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实践与研究的先河。同时也使城郊经济研究从农村经济研究和城市经济研究中分离出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2]

城郊经济研究:对改革前沿问题的探索

  二、城郊经济研究率先探索了农村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

  在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的前10年,尽管我国的城郊经济研究似乎没有显现出80年代异军突起时的声势,但是研究非但没有停顿,反而向纵深不断地取得了进展。回顾最近30年的研究历程,至少对以下重大问题进行了先行探索。

  1.农业经营形式。在改革开放之初实行农村家庭承包制以后,城郊经济摆脱了单一经营农业的束缚,农村工业化加速发展。因此对城郊农业带来的影响是:农业兼业化和务农劳动力素质下降、农副产品需求增加、农业(特别是粮食作物)生产比较效益低和小规模务农收入难于致富的问题凸显。[18]针对农业发展中的这些问题,80年代以来大城市地区先行探索了规模经营和双层经营体制,90年代以来探索了农地向经营大户集中、发展家庭农场等现实路径。[19]

  2.都市型农业。为深入推进大城市地区农业结构调整,80年代提出了以鲜活农产品生产为主要功能的“城郊型农业”,指出了城郊型农业的生产方针应有别于一般农业地区,应以蔬菜、动物性副食品、工业原料、出口农副产品、粮食为序,确保蔬菜生产,就近安排“七鲜”(鲜菜、鲜鱼、鲜奶、鲜蛋、鲜果、鲜花和鲜肉),使郊区成为副食品生产基地,逐步扭转供应匮缺的局面。[1]27-40值得注意的是,两个最大的城市———北京和上海都提出了农业功能和农产品市场的调整,提出应根据城市性质、总体规划和主要需求,重新认识和转换农业的功能;农业不仅供应本地市场,还应参与国内外大流通;不仅提供食品和工业原料,还应开拓绿地、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成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和旅游度假场所。在此基础上,90年代中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地区进一步探索了从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功能拓展的“都市型农业”,促成了观光休闲农业发展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20]国内最早完成的1999年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大城市地区都市型农业发展研究”成果指出,在城郊型农业研究中萌发了都市型农业的研究;都市型农业从地域上、理念上适应新的发展背景,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助于对大城市农业的地位、功能、目标进行重新思考与定位,从而保护农业发展,保护乡村文化,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业效益,促进城乡融合。

  三、需要克服的难点和进一步探索的改革问题

  城郊经济研究也因城郊发展与改革的先行特点而遇到一些特殊的难点。主要是:(1)认识超前但行动困难。2014年,占全国人口15.7%的17个特大城市地区人均产值约9万元。与当年的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换算成时间差距约为10-15年。这也就是意味着,一部分地区已经进入或接近了工业化后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率先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这些地区有必要在我国现行体制机制下,先行解决新阶段面临新问题的探索。这些先行探索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缺少现成规制作为依据的,有的甚至与现行规制相矛盾。处于各级经济政治核心地位的大城市地区往往需要保持多方面稳定,一些自行开展的重要改革势必受到更多限制;此类探索在学界也难免遇到“曲高和寡”的尴尬,一般不会成为当时的热点问题、主流问题;其难点突出,使绝大多数研究者既不愿意、也不容易进入这一领域做长期的深入的工作。(2)重城轻乡的积习难转。大城市地区往往有所谓“大城市、小郊区”之说。这个“大小”并非指空间规模,而是说经济贡献。我国各大城市实际上是有城有乡的“大城市地区”;大城市地区的中心城市(一般为本级政府所在地)承担着主要功能,投入偏重于中心城市,各类发展资源向行政中心集中,乃至于就连建设用地等指标也层层由低级别的地区向各上级行政中心地区集中。所谓“聚集效应”、“规模效应”也常常成为以行政途径层层向心聚敛资源、剥夺郊区农村的理由。这种偏于城市,偏于中心的倾向,一方面使然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那些有利于局部利益的习惯或惯性,另一方面也部分地由于对发展阶段的判断认识滞后,制约了发展理念的转变与创新。笔者认为,这是时下制约城郊经济发展改革的主要障碍。(3)中心城市的开发成本或代价越来越高。大城市地区具有高发展水平,既是优势,也因此带来了难点。大城市地区一般都属于农村劳动力跨地区转移就业的承接地区,超出本地户籍人口的外来人口问题突出。一方面,由于原有的制度设计缺少相应的承载力储备,以至于在短期内突击性地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所需代价极大;另一方面,许多村庄人口倒挂,新旧二元结构交织,生产生活费用不断上涨,以原有的征地城镇化模式解决农民问题的成本很高。如果不尽早寻求城镇化、市民化模式或路径的制度创新,势必导致高成本、高负债的压力,形成新的“老大难”问题。

  从实践层面看,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是:

  1.新型城乡关系问题。经过60多年积累,大城市郊区农村资产积累存量庞大;进入工业化后阶段必然出现的疏散化,也将催生“农村功能”(以农业生产和农业工作者居住为主)转向“乡村功能”(添加了宜居、休闲、生态和大量非农业工作者居住等新功能)。对于这种变化的研究,对于应对这种变化的研究,目前尚相当薄弱。由此而导致了许多短视的做法,比如:无视经济发展阶段正在发生的转折性变化,盲目地以为郊区的农村因老龄化、空心化而从此将一蹶不振;忽视乡村的低密度特点,以为由此而空闲下来的农宅设施应尽量拆除、以换取更“集约”的土地利用;轻视乡村的多元功能与存续价值,以为农村应有类比于城市中心、工业区那样的土地产出效率,而随性地迁村并点、集中住区、增高容积。城郊经济研究需要反思工业化阶段扭曲的对于乡村的态度,面对郊区正在崛起的现实,不宜因眼前存在某些凋敝现象而大力提倡拆除、迁并乡村聚居点,不宜以乡村用地“不集约”为由而不尊重村庄和村民的居业权利,尤其是不应以割断历史、毁坏文化的“唯经济产出”态度去排斥和贬低乡村。应“风物长宜放眼量”,着眼于10年、20年以后必然出现的“乡村再兴”,留住村落、建筑、景观等文化,放开口子、做好规制,允许由非农业工作者去填充乡村。这就特别需要深入进行对乡村存续价值以及“在集体土地上发展城市产业”的理论与政策探索。

  2.户籍改革背后的系列问题。在户籍改革已成大势的条件下,户籍改革所牵连的一系列其他变革急需相应的对策措施。大城市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进程快,城乡差距缩小的速度快,农民对于改变户籍(除征地以外)本身并没有多少要求,而农业户籍的作用也已从过去长期对农村、农民的限制作用,演变为现在对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所起的某种保护作用。户籍制度的改革,必然关系到原有户籍农民的各类身份与农业的职业的存续变化,必然影响到身份、职业背后的各类经济社会待遇和福利的供给调整,必然涉及到对一样的户籍人口实行的不同治理方式的规制改革。这些变化、调整、改革都需要付出相应成本,在一些先行或试点地区,已经遇到了因存认识偏差或实际困难而导致代价过大、甚至“负债城镇化”的问题,使所谓“人的城镇化”难以为继。解决上述问题本身(特别是走向新阶段对涉及农民的地位、职业等的规制)以及问题解决的成本问题,是城郊经济及其研究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重要的课题。

  参考文献:

  [1]大城市郊区、县农村经济结构与发展战略研究协作组编.城郊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4.

  [2]包永江.城郊经济—新兴的区域性经济[J].农村经济,1991(3):25.

  [3]白有光.论郊区农村经济[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6.

  [4]包永江,陈锡根.大城市郊区、县农村经济结构和发展战略研究学术讨论会综述[J].农业经济问题,1983(11):45-50.

  [5]包永江,主编.城郊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出版社,1991.

  张强曹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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