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7-08 09:34
摘要:贵州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要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目前,贵州省正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经济作物种植,缩减粮食作物面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面临着土地分散、不平整、农地流转政策桎梏、农业经营主体不足、农机适用性不强、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制约因素。克服制约因素实现规模经营,需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强农业机械设备研发,进一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关键词: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服务体系
2020年,全国范围内建成小康社会。目前,正在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土地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升,但是在规模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下,家庭联产承包制已触到天花板。一号文件多次提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然而现阶段土地流转机制、农业土地产权、农民城镇转移、农业机械、农业服务体系等现实问题制约着土地规模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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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贵州农业发展现状
2020年,贵州农业产业革命如火如荼地在全省开展。贵州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进行调整,玉米种植面积不断缩减,中草药、精品蔬菜、水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且配套服务和深加工能力也在增强。
(一)农业机械化和化学化
贵州无平原支撑,农业难以使用大型家用机械。但针对贵州山地特色,小型机械和特种不断被研发、被使用。农用机械总动力由2015年的2575.15万千瓦,增加到2019年2962.71万千瓦,增长15.1%。在农用机械的加持下,贵州山地特色农业向适度规模化方向发展(表1)。
(二)农业种植面积和产值
2019年,贵州省实现农业增加值1566.47亿元,比2018年(1439.29亿元)增长8.3%。2019年,贵州粮食作物实现产量1051.24万吨,比2018年降低0.8%。其中稻谷423.83万吨、小麦32.98万吨、玉米232.30万吨、大豆18.46万吨、马铃薯254.94万吨,分别比2018年增长0.7%、-0.6%、-10.3%、-6.4%、26.0%、2.5%。2019年,经济作物中的油料、烟叶、蔬菜及食用菌产值分别是103.01万吨、21.58万吨、2734.84万吨、较2018年分别增长-8.5%、-5.2%、4.6%。(数据由贵州统计年鉴2020年整理得出)。
二、贵州农业规模经营的制约因素
制约贵州农业规模经营的因素主要有农地条件、农地流转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经营主体不足、农用机械适用性、农业服务体系等。
(一)土地分散、不平整
土地连片集中才能使用大型播种机、深挖机、收割机等大型农用机械,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贵州土地分散且平整度差,机械作业实施不了。近年来,贵州省各级政府虽然对农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土地平整、修建水利、机耕道路,但是贵州底子薄、欠账多,投入的资金还是有限,以及山地修建农业基础设施成本远高于平原地区,难以对农业土地不平整、分散进行根本性的改变。贵州农地的现实情况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昂成本,使贵州不能根本性解决解约贵州农业规模发展问题。贵州农业土地的制约,决定贵州不能像平原地区实行大型机械化。贵州应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机蔬菜、生态养殖、茶园、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对土地要求不高的农业产业。
(二)农地流转政策桎梏
我国土地归所有,农民只有土地承包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如何进行有效流转,和各级政府在进行不断探索。目前,贵州农业用地经营权、所有权与承包权三权分立,农民可自由的对承包地进行流转。但现实情况并不如人意。一是土地流转不规范,以口头约定为主。土地流转应以书面合同进行约定,可以有效预防后续各种矛盾。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农地流转主要以口头协议为主。出现利益纠纷时,难以用有效的合同进行利益划分。二是收益分配不均,农民毁约现象较多。贵州土地流转费用一般为600元/亩左右,农民只得到固定的承包费。承包者种植经济效益更高的经济作物,当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时,农民恶意破坏、撕毁和约的现象数见不鲜。
三、促进贵州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对策
(一)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贵州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根源在于缺乏资金支持。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不断推出。贵州各级政府应积极申报,“跑部前进”,争取获得农业部门、水利部门、发改部门等资金支持。二是吸引社会投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土地流转费用减免政策等,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到贵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鼓励农户进行土地平整的改造。发挥惠农超市、政府食堂、学校食堂等作用,对于进行土地平整改造的农户,优先选用他们的蔬菜、粮食等。通过各种渠道得到的资金,对农田水利、机耕道等进行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
规范土地流转市场,使土地流转价格和流转方式固定下来,以此来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贵州土地规模经营。一是固定土地流转价格。“不患寡而患不均”,针对土地流转价格不统一的实事,贵州应加快形成土地评估和定价机制,合理的确定土地流转价格。同时,要兼顾承包者与农户的利益,实现利益共享,增强双方生产积极性。二是固定流转方式。加强农户法律意识的培养,让农户知悉合同的重要性,促使以书面合同形式签订土地流转合约。规定承包者必须以合同的形式与农户签订合约。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土地流转合约模板,供承包者与农户使用,减少订立合约的成本。
(三)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规模经营充当重要角色。龙头企业是市场化运作的结果,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等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对农业增产增收作用最大。农业合作社发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作用,减少农业风险。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目前贵州最应推广的农业主体形式。贵州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利用财政资金、惠农资金对其进行培训和选种育种补贴。同时以财政资金牵头,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去。
(四)加强农业机械设备研发
财政对农机购置设备补贴,但贵州土地现状决定大型农有机械设备不宜使用,不能使用现有的农用机械。贵州山地农业只能走自主研发的道路。一是加大农机研发投入。积极引导工业部门针对贵州农业特色研发适合贵州的水稻种植机收割机、土豆收割机、茶叶修剪机、蔬菜果树运输机等机械设备。二是加大农产品加工机械研发投入。贵州农产品缺乏加工能力,导致大量蔬菜、水果由于缺乏保存能力,没有进入到市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工业企业合作,加强农产品初加工和深加工机械的研发。
(五)进一步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健全
农业服务体系,为贵州农业经营者服务。一是加快农业人才引进和培养。短期内引进农业专业大学生、研究生,进行农业生产实践,为农业生产提供指导。长期内依靠专业农业人才培养当地农民,扩大农业人才队伍。二是加强农产品营销。农产品生产出来,但由于远在深山无人知,贵州大量农产品没有进入到商场、超市,没有实现农产品价值。通过直播、农产品博览会、政府带货等形式推广贵州农产品。三是健全农产品抵押担保和金融支持体系。农业生产占用资金量大,回收期长。用长在田间的农作物作为获取银行贷款的抵押,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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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海涛,傅琳琳,黄祖辉,朋文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多种形式与展望[J].浙江农业学报,2021,33(01):161-169.
[3]栾健,韩一军.农地规模经营能否实现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趋同?[J].中国土地科学,2020,v.34;No.270(09):60-68.
魏配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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