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3-26 10:23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模糊化、信息安全问题以及交易规则的制订是电子商务立法的现实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活动正式步入了有法可依的阶段,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突出表现在保障交易双方的正当权益、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降低社会成本、规范行业发展与减少违法行为等方面。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互联网
一、引言
网络技术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广,电子商务对社会生产关系变化的影响作用也在逐渐增强。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打破了传统产业行业部门的交易边界,市场交易模式呈现出网络化、信息化、无边界化的新特征,这也为法律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挑战,无纸化、数字化交易的出现考验着法律监管的覆盖能力,电子商务法应运而生。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颁布,开启了电子商务时代的新一轮市场变革,同时也为电商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深入分析时代变革下《电子商务法》对电商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对于电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与市场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技术引领下的电子商务行业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进入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根据《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网络使用规模已经达到了8亿人,较2017年增加了2000多万人,尤其是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已经占到全国总人口的98.93%。在互联网迅速普及的背景下,电子商务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网络购物的便利性与快捷性为电子商务的快速普及奠定了行业优势,2017年我国参与网络购物的居民已经达到了5.33亿人,较2012年增长了一倍多;庞大的网购规模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2017年我国从事电子商务的就业人员数量达到了4250万人,其中直接从业人员数量为310万人,而间接带动的就业人员数量已经接近4000万人,并且一直呈上升趋势,电子商务正在深刻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经济活动,加速推动着社会生产活动的网络化、信息化[1]。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为电商行业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也推动着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革命的到来,电子商务行业在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日益突出,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已经成为稳定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也是“互联网+”背景下供给侧改革纵深化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模的演变进程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人们对电子信息技术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网上交易、网络购物等现象逐渐增多,随着淘宝网、京东网的推广,参与网络交易活动的居民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我国逐渐进入了电商时代。2016年国家根据产业行业发展的变化情况首次提出了“新经济”一词,电子商务即新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正在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据有关数据统计,2018年我国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数量已经到达9万多个,并有跨境电商、B2C等48家电子商务企业成功上市,从图1中可以看到,2012-2018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一直呈上升趋势,在2012-2016年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GDP增速,因此这一期间的交易总额占GDP比重也在持续上涨,截至2018年交易额规模已经达到了31.63万亿元,较2012年的7.85万亿元高出了3倍多,并且在2016年交易总额占GDP比重达到了35%以后就一直保持在35%以上水平。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的发展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这也对加快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
三、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性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立法在行业规范发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电子商务交易关系的规范、信息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以及市场交易规则的稳定性都需要针对性的法律条款给予明确规定,这既是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电子商务模式与交易关系需要法律规范
随着网络技术开发与运用水平的提升,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成为客户资源流通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主要场所,通过快捷、便利的广告推送模式,电子商务能够更加灵活的为客户提供周到服务。借助移动支付、在线物流、线上售后、网络维权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可以满足市场交易活动链条中的各项服务需求,已经成为依托网络技术发展的新兴产业部门。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着传统商务模式向信息化与电子化的转变,也催生着新的市场交易形态与商业形式。而多元化的电子商务模式与交易关系预示着合同式劳动关系的效能弱化,从法律上规范电子商务活动、明确电子商务主体、约束电子商务行为、保护电商企业与消费者权益已经成为电子商务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2],例如:B2B、B2C等商业模式在法律上是否归属于电子商务行业?如何确定淘宝店铺、微商的法律地位与税务关系?这些问题都属于《电子商务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规范电商行业的法律基础。
(二)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需要法律保障
电子商务活动打破了交易活动的地域限制,交易的即时性与跨区域化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也让消费者能够体验多元化的商贸服务。但是,建立在远程服务上的交易行为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明显弊端,经营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对产品或服务信息资料的认识更加完备,这就为部分商家的消费欺诈活动提供了便利,导致网络平台中以次充好、虚假信息、诈骗广告等违法商业活动屡见不鲜,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仅仅通过网络店铺的宣传图片、广告信息等内容进行决策,往往面临着较高的交易风险[3]。此外,电子商务活动在网络环境下被无限放大,服务范围与产品内容呈现出几何形式的增长,服务与产品的信息资料更加丰富与多元化,这在满足消费者服务需求的同时也进一步放大了消费风险。例如,部分投机分子建立与网络银行或者正规电子商务平台相似的网站域名,借此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与资金,严重破坏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因此,电子商务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其所产生的一系列信息安全问题也需要法律提供相应的保障,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与犯罪活动。
四、《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
《电子商务法》是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现实要求逐渐形成的,从已形成的法律条文来看,主要是围绕着“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以及相应条款的“法律责任”展开,对电子商务的活动主体、监管主体等进行了阐释,对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其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论述:
(一)有利于保障从业者与消费者的权益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互联网经济时代下的必然产物,电商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行业从业者与消费者有着直接的影响,从法律层面上对其正当权益进行了保障。首先,《电子商务法》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了明确界定,从法律层面上将符合法律准则的电商从业者纳入到了法律保护的范畴,保证了从业者在平台经营、税收缴纳、行政监管等方面的正当利益[8]。例如电商法中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从业者有进入与退出平台经营的自由、自主权利,退出平台经营后有权力索取之前缴纳的平台保证金等,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开具的电子发票具有法律效力。其次,《电子商务法》着重强调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尤其体现在“搭售服务”“押金退还”“大数据杀熟”“信息安全”等方面,严禁电商企业利用消费者的偏好、兴趣搭售商品,隐瞒商品详情,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领域交易行为
《电子商务法》对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信息安全”与“交易规则”的保护方面。首先,《电子商务法》对电商企业主体的身份认证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保障了交易活动的可追溯性,保证在争议出现时能够及时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与查找,从而降低了电子商务的交易风险。其次,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方面,电商法对于合同规则的具体化与精确性给予了明确要求,针对以往由于交易规则不明确所导致的违约现象,交易双方在合同订立以及买卖过程中所承担的监督、投诉等权力与义务也得到了肯定,这一法律规定对于促进电子商务交易行为规范化具有实质性意义。
参考文献:
[1]商务部.2017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报告[EB/OL].(2018-06-03)[2019-03-11]
[2]王肃元.电子商务监管体系中的公共主体作用[J].中国流通经济,2014(9):85-90.
[3]周莉萍,于品显.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现状、风险与监管对策[J].上海金融,2016(5):73-78.
[4]李红升.我国电子商务立法面临的挑战——关于两极之间的抉择[J].中国流通经济,2015(8):119-124.
文 静1,叶民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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