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功能定位和实践路径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3-25 09:57

  摘 要:“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思想引导作用​‍‌‍​‍‌‍‌‍​‍​‍‌‍​‍‌‍​‍​‍‌‍​‍‌​‍​‍​‍‌‍​‍​‍​‍‌‍‌‍‌‍‌‍​‍‌‍​‍​​‍​‍​‍​‍​‍​‍​‍‌‍​‍‌‍​‍‌‍‌‍‌‍​。当前, “两新”组织发展向上向好,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扮演着“延伸器” “防火墙”“推进剂”和“解说员”的角色。同时, “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也面临“两个覆盖”质量不高、开展工作动力不足、党员流动性大、“贸易战”背景下发展情绪悲观及某种程度上不能有效参与经济和社会治理活动的抱怨等一系列问题。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 “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要通过组织正当诉求的回应、良好舆论氛围的营造及其成员的学习培训等途径提升实效,以为其更好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价值支撑。

  关 键 词:“两新”组织;社会治理;意识形态;功能定位;实践路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 “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新经济组织,从所有制形式视角看也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简称为“两新”组织,以其社会参与度高、社会渗透力强和社会影响力广的特点,构成了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和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打造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两新”组织作为社会治理客体和主体的“统一体”,如何看待和更好地参与当前的社会治理,关乎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这一切,离不开科学的思想指引和正确的价值支撑——亦是“两新”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所在。

“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功能定位和实践路径研究

  一、向上向好:新时代“两新”组织的发展态势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底,新经济组织中仅私营企业数量就达1 561.4万家,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84.1%;个体经营户6 295.9万户,从业人员14 931.2万人[2]。考虑到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56789”①的贡献,以私(民)营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组织继续稳步发展,对社会影响举足轻重。同年,全国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81.6万家——相比十年前增长了近一倍,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社会服务机构)44.3万家,增长了10.8%,在社会组织总数量中超过一半——达54.3%;基金会总量7 027个,增长了11.4%[3]。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的活力必将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也将进一步扩展,进而不断提升其治理层次和水平。党的十九大以来,良好舆论氛围的不断营造、社会心态的不断成熟、政策利好的不断释放、社会治理效能的不断提升以及“两新”组织自身不断的“提质升级”,共同构成“两新”组织向上向好的整体发展态势。

  良好的发展态势也意味着, “两新”组织将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融入我国社会治理,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注入“新鲜血液”。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是, “两新”组织社会群体规模庞大,内部结构差异显著,其成员思想状态稳定与否、价值取向正确与否等直接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进而影响到国家和社会治理。因此,研究“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功能定位和实践路径,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角色演变:意识形态工作中“两新”组织的功能定位

  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功能定位,是“两新”组织有效推进自身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作为我国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两新”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与“两新”组织在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活跃程度相比,其意识形态工作意愿不甚强烈、 “热度”明显偏低,在东西方意识形态冲突依然持续的现实中亟需“补课”。如果说政治理论学习、人才队伍建设、理念方法创新是意识形态工作普遍面临的难题,那么清晰界定意识形态工作中“两新”组织的功能定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延伸器”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因此,党管意识形态原则适用于一切领域、一切组织和一切对象。党的十八大以来,意识形态工作被放到政治建设的重要位置来抓并取得显著成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主旋律得到极大弘扬,正能量得到极大传播。从抵制不良社会思潮和西方国家意识形态渗透的角度来讲,任何一块意识形态阵地都同等重要,都需要同等程度的对待,都需要建设得同等坚固。“两新”组织数量之大、人员之众、影响之广、嵌入社会治理之深,无不在阵地建设上影响着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成效。从这个角度来讲,“两新”组织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延伸器”,在拓宽意识形态工作覆盖面的同时,不断延伸并扩大着党在“两新”组织中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防火墙”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就要求我们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否则就会延误甚至中断现代化进程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识形态属于国家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巩固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是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集中彰显,在思想形态上表现为复杂多样、相互交织的社会思想或社会思潮,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又使其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构成巨大挑战。与此同时,国际社会思潮出现新的动向,从外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流意识形态构成威胁和挑战。2019年12月,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通过整理1 000多位专家学者的访谈结果和5000余名党员干部及青年学生的意见,评选出国际影响较大的十大社会思潮,按关注程度从高到低综合排序是: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多边主义、民族主义、科技本位、消费主义、泛娱乐主义、生态主义、女性主义[4]。这些社会思潮全球范围内流动,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回避或隔离,尤其是一些源于西方国家的社会思潮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构成较大的现实压力。

  需要指出的是, “两新”组织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因其创造经济效益的首要价值追求而距离“政治中心”较远,却因其成员结构成分复杂而距离“思想中心”较近,这一“远——近”矛盾构成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难点,也成为西方国家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突破口。从这个意义上讲, “两新”组织和其他意识形态阵地一道,共同构成了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其意识形态工作对于社会思想的稳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同样至关重要。

  三、现实困境:“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回顾

  相关调查研究发现,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向好”[7],新社会组织尤其是社科类社会组织“在抵制西方各种社会思潮和非主流意识形态冲击等方面做了诸多实践探索,在防控管控方面成效显著”[8]。但总体而言,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两新”组织行业属性、人员特点、价值追求和党建基础不尽相同,其意识形态工作中呈现的问题也有些许不同。较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 “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行业特色突出。

  (一)“两个覆盖”质量不高

  “两新”组织党组织是推动其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力量。但相关调查显示, “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不高,有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对成立党组织态度不积极,对党的建设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不积极。究其原因,一是“两新”组织热衷“讲经济” “讲管理”而“讲政治”热情不高,组织运行遵循市场原则,突出利润和利益导向,淡化政治属性。他们更倾向于认为自己不是政治组织,政治学习和政治建设的议题被排在靠后的位置甚至可有可无,这种心态在初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规模以下新社会组织中表现得尤其明显。二是“两新”组织即使成立了党组织,其人员构成也不利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调查发现, “两新”组织人员多为经济、管理、法律、中文或技术出身,政治、哲学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相关专业在“两新”组织内部很难找到对应和适合的岗位。这就导致“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多由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兼而为之,他们既缺少相应的专业背景,又没有足够时间学习或接受培训,对意识形态概念甚至都缺乏基本认知,工作成效可想而知。

  (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动力不足

  意识形态工作的定期检查和考核进一步增加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动力。以湖南省为例,2018年2月,第十一届湖南省委第三轮巡视中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视内容。2019年1月,往年的“湖南省市州和省直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调整为“湖南省市州和省直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与此相对应,湖南省各市州和省直行业系统也在工作巡察和述职中增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但“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压力较小:一方面, “两新”组织党组织以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等原因为几乎陷于停滞的意识形态工作找理由;另一方面,上级宣传部门主要对“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主管部门——工商联、社科联和“两新”组织党工委进行意识形态巡察、督查,而不会对“两新”组织进行直接考核。这些原因都导致“两新”组织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动力不足,给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四、探索思考:加强“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践路径

  加强“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党,要立足“两个覆盖”,回应利益诉求,强化组织培训,提供发声平台,内外协力提升“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成效。

  (一)多维度提升“两个覆盖”质量

  只有不断提升“两个覆盖”质量, “两新”组织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基础才会更加坚实。考虑到“两新”组织成立党组织的意愿不强烈,开展党的活动不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和规范,地方“两新”组织党工委须协同工商联、社科联等“两新”组织的“娘家人”,摸清“两新”组织的党员数量、组织设置等基本信息,列支“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和活动开展的专项经费,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或派员指导的形式帮助建立、健全党组织,并指导其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增加“两新”组织党组织数量,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质量,同时以工作服务延伸对尚未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实现政治引领,最终达到多维度提升“两个覆盖”质量的效果。

  (二)多角度关注“两新”组织诉求

  对于“两新”组织而言,其诉求主要是经济诉求,兼有建立在经济诉求基础上的政治和社会诉求。如果其合理合法诉求表达渠道不畅通或没有得到及时关注和解决,久而久之势必会影响其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转而从其他渠道达成目标和满足心理的慰藉,为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封建迷信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侵蚀和消解提供了可乘之机。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例,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发展活力,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12月22日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等层面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与此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会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出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下一步就需要以《意见》的落实落细落到点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样民营企业家才会心里有党、心中向党,言语中听党话、行动上跟党走,同仇敌忾、团结一致走出全球市场经济的低谷。对于新社会组织同样如此,要从政策法规上进一步明确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资质、范围、路径、监督和评估,在财政支持方面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利用新社会组织的专业技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

  五、结束语

  “两新”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彰显着鲜明的社会治理逻辑,其意识形态工作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治理效能。社会治理的推进离不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指引,“两新”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其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思想桥梁”,并通过不同社会治理场景实现“角色转换”。下一步, “两新”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也需要在“两个覆盖”、组织诉求、人员培训及舆论营造等层面逐步解决,并为其更好参与社会治理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公报[EB/OL].(2019-10-31).

  [2]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EB/OL].(2019-11-20).

  [3]黄晓勇.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19)[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4]人民论坛“特别策划”组.2019年十大社会思潮[J].人民论坛,2019(35).

  [5]同燕,肖士英.社会治理的意识形态挑战及其对策[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

  [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1).

  [7]朱继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及对策[J].红旗文稿,2016(7).

  张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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