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3-15 10:07
[摘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中华民族的铸魂工程,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得益于其教规教义吸收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伊斯兰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中国化基本方针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浸润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伊斯兰教进入中国的教规教义阐释与之相得益彰,经历了从认知、认同到践行,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得以可能。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真寺;可能性;必然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体中国公民理想信念、价值遵循和道德规范的共同指导思想。作为中国公民的我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对个体层面的客观要求,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社会层面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1]为宗教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方向。
一、政界、学界、宗教界的相关讨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24 个字”提出后,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5 年4 月,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2016 年4 月,习总书记强调指出“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2],对宗教界在阐释宗教教规教义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的价值目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意见》,宗教界与学界对此展开了热烈讨论。2018 年5 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向全国伊斯兰教界倡议开展“四进”活动,积极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总要求,扎实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确保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伊斯兰教在此间应发挥的作用等方面,有以下主要观点。
(一)伊斯兰教教义教规阐释要符合时代进步要求
2018 年10 月,学者陈撰文指出伊斯兰教“经典教义中许多价值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涵盖人与国家、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大量内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3]随后又进一步指出,将“《古兰经》、圣训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致的经训内容,采用中阿文对照的形式书写在展板上,帮助信教群众对两者之间的一致方面有所认识,促使信教群众进一步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积极倡导道德教育与和谐理念教育。
(二)推动伊斯兰教思想观念向现代转型
2018 年5 月18 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杨指出:“对穆斯林群众与伊斯兰教界人士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引导,在相关教务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让穆斯林群众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并对其进行自觉追求。”[5]提出了在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推动伊斯兰教思想观念的现代转型,要明确并重视自身主体地位等观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教务部的韩积善等,主张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广泛参与,挖掘、梳理、阐释伊斯兰教教义教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相通、能融的地方,促使其优良传统与基本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对穆斯林群众要以和平宽容、团结进步的思想加以引导。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伊斯兰教教义教规的关系
(一)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科学包括自然科学、思维科学和社会科学等。社会科学包括政治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而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又组成了包括哲学、伦理学、法学等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虽然科学与宗教在解释世界上对人创造神还是神创造人,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但是,无论是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还是宗教,在价值追求与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上是相通的。
1.科学与宗教在价值追求上是相通的。《古兰经》主张一夫一妻制,并不提倡多妻,与世俗社会是一样的。经文说:“你们可以择娶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4:3),世俗社会的科学就把它变成了法律,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这一制度符合婚姻的本质和规律,适合整个社会男女的构成比例,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与和谐的家庭关系,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社会进步。穆斯林群众首先是公民身份,然后是教民身份。实现一夫一妻制度,也是穆斯林对男女平等的要求,对保障自然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方面,世俗社会对真善美的道德标准和宗教的道德标准是相通的。
2.科学与宗教在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上是相通的。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 年5 月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看望少年儿童,看到孩子们写的“精忠报国”时,指出“精忠报国,是我一生的目标”。这也是对少数民族儿童树立正确人生观的勉励。一代又一代人自强不息、薪火相传方能让民族进步、国家强大。唯有如此,“精忠报国”才能在人们心里生根发芽、发扬光大。“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是入党誓词中的一句庄严承诺,更是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理想信念。共产党之所以是无产阶级的领导者,就是因为把“实现共产主义”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铭记在共产党人的心里。真正的共产党人代表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人生终极意义的思考便是精忠报国,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伊斯兰教所倡导的“你们应该像鸟儿眷恋窝巢一样热爱祖国”,从终极意义上讲,也是与之并行不悖的。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伊斯兰教教规教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24 个字,分为三个层面: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都浸润着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伊斯兰教传统美德与之相得益彰。伊斯兰教教规教义倡导的爱国爱教、自由平等、诚信仁义、宽容中道等核心思想,体现的是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信众的国家意识、社会意识和公民意识三个层面,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宗教界的要求相契合。
1.国家层面。富强。《古兰经》中说:“你们应当在大地的各方行走,应当吃他的给养。”(67:15)。
穆圣说:“任何人没有比亲自劳动而获得的更好的,先知达乌德就是自己亲自劳动而获得生活的。”这是穆斯林人按教义对富足生活和幸福的向往。“富强”即国富民强,是中华各民族包括全体穆斯林的精神追求,更是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孜孜以求的夙愿。
民主。《古兰经》中说:“他们的事务,是由协商而决定的,他们分舍我所赐予他们的。”(42:38)这就在劝诫广大穆斯林群众面对众人之事不能独断专行,应体现民主,凡事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真主的确不喜爱傲慢、矜夸的人。”(4:36)这也体现了伊斯兰教以人为本的民主理念。
文明。《古兰经》中说:“你们应当行善;真主的确喜爱行善的人。”(2:195)文明是国家发展的灵魂,是推动国家发展稳定的精神力量。这是基于爱国主义精神之下的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合,始终以兴国强国为己任,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和谐。《古兰经》中说:“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3:103)讲的是人与人和谐相处,穆斯林之间要团结。“今世的生活,就像是从云中降下雨水,地里的禾苗,及任何牲畜吃的东西———就因之而茂盛起来。”(10:24)讲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包括广大穆斯林群众在内的全社会公民共同推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相契合。
2.社会层面。自由。《古兰经》中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2:256)在自觉遵守法律的前提下,维护公民自身的自由和权利,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对于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信仰不同宗教的人,虽然信仰不同,但是只要遵守法律,均是值得尊重的。平等。《古兰经》中说:“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安拉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262)关于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上,伊斯兰教主张应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和平共处。
公正。《古兰经》中说:“如果两伙信士相斗,你们应当居间调停。……你们应当秉公调停,主持公道。”(49:9)对待宗教之间和个人信仰上的冲突,伊斯兰教倡导追求和解与宽容、平等与公正的价值观。法治。《古兰经》中说:“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5:48)广大穆斯林群众应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进寺拜主赞圣,出寺遵纪守法。[8]这是伊斯兰教教规教义对穆斯林人的法治要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的可能性
(一)伊斯兰教界认知、认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是新时代坚持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总要求。“四进”清真寺活动以来,伊斯兰教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培训、编写“四进”清真寺的专题“卧尔兹”范本等,使伊斯兰教教规教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通、相容,进一步契合,伊斯兰教界认知、认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以可能。
1.认知。习总书记在2015 年5 月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是一个多宗教和宗教历史悠长的国家,进入新时代,宗教界也要与时俱进,紧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步伐。要用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浸润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其爱国意识。在许多内政外交场合,习近平总书记都提及了传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以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既深刻反映了社会主义中国的价值理念,更是对五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明确文化渊源和民族之魂,树立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走好中国道路和讲好中国宗教故事的必然要求。
2.认同。2018 年5 月,杨会长代表中国伊协倡议:各地伊协及清真寺应将国旗、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引入到清真寺的各项活动当中,积极倡导各地伊协及清真寺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北京、甘肃、青海、宁夏等地组织举行了以“四进”为主题的启动仪式,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热烈反响。国内其他地区清真寺也纷纷开展了相关的“四进”主题活动,在我国整个宗教界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和一致认可,这不仅为他们的爱国实践行动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也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越来越深化。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伊斯兰教事务依法民主管理
“民主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方面确立的价值目标,是建设现代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和社会层面的生动表述。“民主”指执政党在执政上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是国家一切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而“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全体中国人民都要践行的价值目标,这也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整个宗教界。
1.伊斯兰教界树立法治观念。宗教治理法制体系的完善是法治化的前提。“对宗教事务要依法加强管理”是1990 年首次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经过重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 年2 月1 日开始实施,至此,我国宗教治理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与依法决策能力不断增强,推动包括伊斯兰教界在内的宗教界树立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管理得以初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职能实施,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树立法治观念。[9]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清真寺推动伊斯兰教事务法治化管理的必然要求。
2.伊斯兰教界依法活动。国法大于教规这个意识必须在广大伊斯兰教界牢固树立,这是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对于伊斯兰教信众来讲,必须清楚自己首先是国家公民身份,而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就是遵守宪法法律。各种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不允许有法外之教、法外之人、法外之地的现象出现。明确伊斯兰教经学院和清真寺的法人资格,引导伊斯兰教信众提升法治意识,正确认清国法与教规之间的关系。必须在国法框架内讲经、开展宗教活动,不允许把教规凌驾于国法之上只讲宗教“信仰自由”现象出现。
参考文献:
[1]陈宗荣.宗教界如何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N].中国民族报,2015-06-30.
[2]习近平: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EB/OL].
[3]陈凤林.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05):74-78.
[4]陈凤林,马玉燕.宗教界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如何发挥主体作用[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18(05):35-38.
[5]杨发明.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J].中国穆斯林,2018(05):52-53.
史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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