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法治化背景下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思考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0-12-16 10:31

  【摘要】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背景下,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的任务艰巨,高强度的工作负荷增加了公安人员的工作压力​‍‌‍​‍‌‍‌‍​‍​‍‌‍​‍‌‍​‍​‍‌‍​‍‌​‍​‍​‍‌‍​‍​‍​‍‌‍‌‍‌‍‌‍​‍‌‍​‍​​‍​‍​‍​‍​‍​‍​‍‌‍​‍‌‍​‍‌‍‌‍‌‍​。公安派出所职能定位不准、缺乏激励机制等因素影响了公安工作的效能​‍‌‍​‍‌‍‌‍​‍​‍‌‍​‍‌‍​‍​‍‌‍​‍‌​‍​‍​‍‌‍​‍​‍​‍‌‍‌‍‌‍‌‍​‍‌‍​‍​​‍​‍​‍​‍​‍​‍​‍‌‍​‍‌‍​‍‌‍‌‍‌‍​。为适应新时代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应从明确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能、从优待警、量化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社会治理;法治化

社会治理法治化背景下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思考

  一、公安派出所职能概况

  (一)公安派出所的性质

  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公安机关管理社会治安秩序的派出机构,肩负着打击犯罪、防范化解社会安全风险、帮扶教育特殊群体等重要职能,是集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因此公安派出所工作是公安全局工作的重要支撑,这是公安派出所的基本定位。

  (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职能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工作职能:第一,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主要包括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好日常防火、防盗、防止电信诈骗的法制宣传工作;管理辖区实有人口,服务流动人口,并做好特殊群体的帮扶教育工作。第二,通过对社区、街道的管理,听取周边群众反馈,排查社会风险隐患,调解社会矛盾。第三,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层社会治安治理。主要包括维持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网点的治安秩序;检查督导旅馆业、典当行、印章业等特种行业;加强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做好重要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安保工作。第四,为公安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打击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二、公安派出所警务工作现状

  (一)公安派出所职能定位不准,非警务活动消耗过多警力资源

  公安部为加强警民关系,重塑警察形象,提出了“四有必应”的工作要求。由于“四有必应”的服务内容过于宽泛,未体现出公安派出所应该承担的法定职责和任务,加之基层警力匮乏、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缺位,导致公安派出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偏移。“有困难找警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群众对警察的信任,但也反映了群众对于公安机关的职能及警务活动缺乏了解,群众对警察的预期远远超出公安机关职责和精力。虽然公安派出所作为提供公共治安服务的政府组织,全体公民都可以无偿享受公共治安服务,但非警务活动占用了宝贵的公安资源,也耗费了民警大量精力和体力。

  (二)基层警力资源匮乏,民警调休制度不完善

  公安派出所工作千头万绪,在社会治理方面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事务繁杂、责任重大、警力匮乏、休假困难。例如X派出所实行三班制,每班六人,值一次班24小时,无论白天黑夜,只要有案件就必须立即处理。接警、处警、受理案件、结案是一个完整的流程,案件不终结,民警就无法正常休息。等手头的案件结案,新一轮值班备勤、接处警案件又会接踵而至,循环往复。此外,每逢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高考、公务员考试等特殊敏感节点都需要全所民警24小时整装待发,民警的正常休息得不到保障。工作有松有紧,一张一弛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民警的战斗力,但紧张繁忙的工作状态加大了民警的工作压力,降低了工作效率,这些因素不利于公安工作的长期发展。

  三、新时代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建议

  (一)突出派出所工作重点,尽快完善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公共服务机制

  公安派出所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能的定位也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有困难找警察”这种宽泛的口号是对社会的模糊承诺。公安机关应将职能定位于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力所不能且“急、难、险”的公共治安服务,而对那些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应大胆引入,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治安服务需求。一方面,加强公安派出所社会协同能力,尽快完善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公共服务机制,统筹质监局、药监局、民政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社会管理服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另一方面,扎实做好非警务警情分流工作,针对不同情况分清轻重缓急,将宝贵的警力资源全身心投入到公安派出所的重点工作中,发挥公安派出所作为基层战斗堡垒的中坚力量。对于恶意报警、谎报警情者给予处罚并宣传惩戒,正确引导公民救济自身权利,促进警民关系融洽。

  (二)从优待警,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首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保障民警休假制度。针对长期坚持在一线的民警做好带薪年休、调休轮休的工作,使民警长期的工作负担、精神压力得到及时有效的调整。其次,改善办公条件,丰富民警的物质文化生活,让民警从内心深处有职业认同感,不断激发民警热爱公安工作、安心本职工作的热情,激发公安队伍干好公安工作的后劲。最后,全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对抗拒执法、暴力袭警、辱骂警察等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建立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制度、奖优罚劣制度,树立“多干多得”的积极榜样,抹杀“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干的越多错的越多”的消极思想。

  参考文献:

  [1]魏琳.新时期公安基层派出所职能定位探讨[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7(3):99-105.

  [2]陆晓,陆韧,刘亚民.我国警察公共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5(3):88-93.

  作者文/胡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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