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9-10-25 10:08

  摘 要:自建国以来,我国农村教育一直面临着发展慢、教育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农村“以县为单位”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问题更加明显​‍‌‍​‍‌‍‌‍​‍​‍‌‍​‍‌‍​‍​‍‌‍​‍‌​‍​‍​‍‌‍​‍​‍​‍‌‍‌‍‌‍‌‍​‍‌‍​‍​​‍​‍​‍​‍​‍​‍​‍‌‍​‍‌‍​‍‌‍‌‍‌‍​。要想农村教育高速高效发展,各级地方政府应因地制宜,看清区域形式,根据农村“以县为主,县镇统筹共管”的特色进行进一步探索与创新,坚定价值引领,鼓励并支持地方政府改革,督促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年农村教育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发展​‍‌‍​‍‌‍‌‍​‍​‍‌‍​‍‌‍​‍​‍‌‍​‍‌​‍​‍​‍‌‍​‍​‍​‍‌‍‌‍‌‍‌‍​‍‌‍​‍​​‍​‍​‍​‍​‍​‍​‍‌‍​‍‌‍​‍‌‍‌‍‌‍​。

  关键词 农村教育;基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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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教育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教育已经取得历史性的进展,普及义务教育也正在全面开展,但由于农村教育管理体制经过长年的发展已经根深蒂固,加之教育投资体制不健全,税费改革,缺乏优秀师资队伍等,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面领着巨大挑战,农村教育体制改革逐渐进入瓶颈期。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想要实现我国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就必须要看清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滞后的原因,看清发展形势,有针对性性地进行改革与创新。

  1 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后,教育问题在我国受到重点关注,国家开始重新思考国家主导型的基础办学体制,开始将教育管理权力放给地方,注重动员全体全体人们进行教育改革。1980~1985年间,我国实施行政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我国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指明了方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要明确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办理”,这种教育管理体制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求,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地方基础教育的发展。但是在整体办学效率提高的同时,对农民征收教育附加费等各种“教育集资”问题出现,导致地方猜拳上升、事权却下放,农村教育发展面临资源短缺的严重问题,教育改革难度加大[1]。

  21 世纪以后,国家在原有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上进行调整,提出农村义务教育,并且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对1980年以来的各级政府管理基础教育的责任进行重新规定。为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改革教育价值,国家开始对之前兴办的“县办高中、乡镇办初中、村办小学”进行学校布局调整,同时合并或撤并大量的农村小学,由农村向县镇甚至城市集合,这种改革方式尽管可以提升教育质量,但同时新的流失辍学问题出现,农村寄宿制学校、城镇巨型学校和大班问题不断涌现,再加上农村师资匮乏,教育经费有限,农村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再次进入困境。

  2010 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体制发展,国家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过程中,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加大管理力度,但由于乡镇管理始终没有落到实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城乡化改革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2 改革方向探讨

  2.1 完善以县为主,统筹共管的基础教育体制

  “以县为主,统筹共管”是我国改革长期以来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种方式通过对我国过于集中的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调动地方发展教育的积极性,使基础教育发展能够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之间的经济差距不断变大,而部分县依旧经济实力薄弱,这就导致“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现实的社会发展需求,因此需要各个地方因地制宜,在以县为主的体制上适当进行完善修改,寻找符合自身基础的管理体制。

  2.2 探索多种管理模式,促进县城发展均衡

  采取“中心校”管理模式,农村撤点并校,将农村中小学向乡镇中心校集中,中心校充足的资源及合理的师资配置能够承担起县教育主管部门的部分职责。采取“学区制”管理模式,不再按照原来县、乡、村分级办学模式和资金使用模式发展。例如河北承德市在围场县按照交通相对便利、区域位置相对集中、教育资源相对均衡为原则,以人口出生率为依据,将全县区划分为12 学区进行建设,打破传统乡村行政区划限制[2]。采用“联盟校”管理模式,以教师发展带动学校发展,学校与学校之间通过彼此学习、资源共享等措施,促使学生、老师及学校共同发展。

  2.3 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根据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集权与分权管理工作一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权利下放后,如何处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想要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首先要明确两者的范围。通过政策和立法手段,中央宏观调控的范围可以有效处理教育管理集权与分权问题。作为地方政府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首先要转变职能,由行政性的直接管理和微观管理转化为综合性的间接管理和管理服务,同时注重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划分,使权限能够清楚明了地展现,政府部门在此基础上,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

  2.4 创新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

  农村小规模学校人数一般在100 人一下,这类学校通常是伴随撤点并校政策实施的学校,由于位置偏远、人数较少通常会被忽视。农村小规模学校是农村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难点及重点,由于他们存在分散、人数较少,极其容易被教育主管部门忽略,但这种规模学校占全国总小学校的25 %左右,如若不对其进行改革,将严重影响我国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此类农村小规模学校,可采取“九年一贯,点校一体,区域式的管理模式”。

  3 创新改革的反思与建议

  3.1 以儿童发展为基本方向,坚持提高儿童教学质量

  回望农村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发现,尽管改革进行多年,但我们始终没有把儿童发展作为发展主要宗旨,尤其是对于农村儿童而言,教育发展滞后的农村对他们未来发展存在极大影响,因此,农村儿童的教育及发展状况急需改变。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现应该以儿童作为基础教育的出发点和基本价值,将儿童上学作为法定的准则,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保证每个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更要注重教育质量,使他们能够上好学,同时为保证每个儿童都能受教育,将传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上学的法律改成就近入学。近年来农村的撤点并校使农村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受到极大侵害,需要研究纠正,就近入学的原则设计多元化,以便于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收缩拓展。

  3.2 鼓励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因地制宜,改革创新

  教育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中央进而地方性交叉性事物,纵观中国建国以来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能够明显看出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发展和管理教育。中央政府需要加强对全国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重视制定法律和政策保证农村师资队伍,加大农村财政支持力度,合理分配资金,规划好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为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除此之外,鼓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地域情况、资金情况及教学情况进行大胆改革探索,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创新原有体制。

  4 小结

  长期以来,农村教育是影响和制约中国教育发展的关键,我国政府为了发展农村教育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由于农村教育发展受到诸多措施的影响,改革没能完全解决农村基础教育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大力推进,想要农村教育大力发展,必须要完善基础教育体制,同时注重创新,鼓励并支持地方政府改革,督促社会共同参与,推进农村教育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俊.农村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J].教学与管理,2017,9(20):30-32.

  [2]夏龙.农村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都市家教,2017,25(2):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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