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模式、运行机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9-10-10 13:58

  摘要:自李克强总理2015年首次提出“互联网+”计划后,利用互联网与农业价值链融合已成为破解传统农业价值链弊端的有效路径。本文依据融合程度的不同,将“互联网+”与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分为互联网企业嵌入农业价值链融资、互联网优化农业价值链融资及农业价值链上龙头企业自建互联网金融平台三个阶段,并分别研究每个阶段的运行机制、风控模式、运行效果及评价。研究发现:“互联网+”与农业价值链融资融合的不同阶段有效缓解了传统农业价值链薄弱环节的融资约束,满足了资金需求主体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增强了农业价值链稳定性。

  关键词:互联网+;农业价值链;农业产业链;农村普惠金融;价值链融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用体系;互联网金融;金融创新;乡村振兴

  一、相关文献回顾

  价值链(Value Chain)概念首先由迈克尔·波特于1985年提出,主要指企业的一系列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的一个创造价值的动态

  过程,或者说“增值活动”的总和构成企业的“价值链”。Ghate在迈克尔·波特价值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农业价值链就是将农业的生产、加工与销售等各个环节结合起来,减少中间成本,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价值增值。

  农业价值链融资主要指农业价值链内外部资金供给主体将资金注入农业价值链中,由此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满足不同融资主体的融资需求。农业价值链融资包含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机制,农业产业根据发展的不同时期决定采用内部融资还是外部融资或者两者兼有的互动关系(吴本健、罗兴、马九杰,2018)。核心企业在商业交易活动中积累的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量也影响着农业价值链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的选择(王力恒、何广文、何婧,2016)。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入到整条价值链,从农业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互联网都可以为其做出贡献(裴小军,2015)。互联网对我国现代农业产业链和商业模式的解构正在发生,将成为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性手段(李国英,2015);互联网技术可以使农业生产领域实现精确化、标准化,改变了传统农业价值链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刘玉忠,2015)。依托产业链上的涉农大企、强企建立信息服务系统,从产业链相关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出发,对其信用情况做出准确的评估,清晰了解资金使用者的资金情况和历史金融诚信,甄别有效的信贷客户,逐步建立和完善全产业链成员的资信体系和信贷担保服务体系,并提供相应的资金解决方案(寇光涛、卢凤君,2016);互联网给农业贷款带来便利,也转变了对农业贷款的方式,建设了“融易资”“易农贷”等互联网贷款平台,同时,支付宝、微信也开始开展农业支付业务,使得农业交易更加便利,减少了农业价值链中的交易成本(韦汝虹、方达,2018)。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金融服务平台为建立农村征信体系提供了新模式,拓展了筹措资金的渠道,降低了农户向传统的金融机构贷款的门槛,(成德宁、汪浩、黄杨,2017),“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创新主要有“农业价值链+三农服务商”和“农业价值链+电商平台”、P2P模式、众筹模式以及PPP模式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王刚贞、江光辉,2017;张庆亮、许浩,2017),“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创新在不同程度上缓解了农户的资金约束。基于上述文献分析不难发现, 已有文献主要关注在“互联网+”对农业价值链上的各种影响及对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创新模式等,但对“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程度还缺乏比较分析。因此,本文以赢众投、蚂蚁金服、希望金融为例,探析“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程度,比较分析不同融合阶段对缓解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存在问题

  农业价值链融资包含基于金融信用的农业价值链外部融资和基于商业信用的农业价值链内部融资。农业价值链内部融资指的是为价值链上各个主体之间基于商业信用的资金借贷活动,农业价值链外部融资指的是金融机构对价值链上各个主体基于金融信用关系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的问题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业价值链薄弱环节内外部融资难

  农业价值链上的薄弱环节主要指农户及涉农中小企业。从理论来看,由于贷款需要担保抵押,而农业价值链上的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多地处农村,其资产价值较低,变现能力较差,无有效的抵押品;同时农业价值链前端的生产环节存在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低,信用意识薄弱,所以农业价值链上薄弱环节较难获得内部商业信用融资和外部金融信用融资(丁志国、张洋、覃朝晖,2016)。从实践来看,金融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贷款居多,但向农户、涉农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较少。目前,农业价值链前端的农户和涉农企业虽然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担保,但是这一政策落实以及转变农户对土地的传统思维仍然需要一段时间,即存在政策时滞。由此,在现阶段农业价值链上的薄弱环节仍存在内外部融资约束的问题,薄弱环节资金需求主体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最终会影响整条农业价值链的运行效果及效率。

  (二)农业价值链上不同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

  求难以满足农业价值链上不同的融资主体自身特点及其资金需求特点的多样性要求资金供给主体的多样性俞建雄、林振东,2006)。然而,目前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型商业银行适用于为农业价值链上大型资金需求者提供信贷资金,针对农业价值链上的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的小额信贷需求的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机构尚处于发展前期,并不能满足农业价值链上小额资金需求者的资金需求。同时,农村金融体系中各个金融机构之间没有协调统一,商业银行吸收的农村资金大量外流,民间资金也通过民间借贷形式向城市转移等多种原因导致农业价值链上不同资金需求主体融资需求的多样化难以满足,影响了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效果及效率,严重制约了农业价值链链条的延伸和强大。

  (三)农业价值链稳定性较差

  农业价值链上农户与龙头企业在基于商业信用的贸易信贷合作初期就协定了企业要向农户提供的生产资金、技术或原料等,农户在农产品收获后按合约约定的价格、数量与质量向龙头企业提供农产品。但农产品经过播种到收获这个较长的生产周期,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导致农产品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有可能相差较大。如果市场价格高于合约价格,农业价值链上的农户便会单方毁约,将农产品投入市场;反之,当市场价格低于合约收购价时,由于利益驱动农业价值链上龙头企业则以低于合约价格收购或不向农户收购农产品,进而从市场进行收购。此时,农业价值链上的龙头企业由于眼前利益的驱动而产生道德风险,龙头企业由控制金融风险的变量转变为系统性风险的“震源”(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课题组,2009)。因此,在市场价格和合约价格不相同的时候,农业价值链上不同主体缺乏理性和忽视信用的行为会使得合同无法履行,进而影响农业价值链的稳定性。与此同时,农业的生产容易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针对农业生产中的风灾、旱灾、涝灾、冰灾等灾害的农业保险亟待完善,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这样一来,又冲击了农业价值链的稳定性,对农业价值链内部商业信用融资和外部金融信用融资都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

  依据融合程度的不同,“互联网+”与农业价值链融资融合分为互联网企业嵌入农业价值链融资、互联网优化农业价值链融资以及农业价值链龙头企业自建互联网金融平台三个阶段。

  (一)互联网企业嵌入农业价值链融资阶段

  实力较小或不具有构建成熟的互联网借贷平台能力的农业价值链中的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只能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依靠其参与的农业价值链所获得的信息优势,先对有融资需求的农户及农企进行信用评定,将符合要求的农户或农企推荐给相关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利用信贷优势及其互联网技术、平台优势,发布农村借贷信息,为农业价值链中的资金需求者寻找资金供给者,从而缓解了传统农业价值链薄弱环节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丰富农业价值链上的资金供给主体,满足小额信贷的融资需求,使得农业价值链上主体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得以满足,进而促进整个农业价值链的发展。翼龙贷、赢众投等都是采用这种形式。以赢众投为例:赢众投是一家专注于农业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利用其深厚的移动互联网技术积累以及对农业产业领域的深度理解,通过云端为涉农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赢众投在农业和互联网之间形成农业大数据让信息更加透明,在互联网和金融之间形成互联网金融提升融资效率,有效地解决资金进入农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运行机制。农业价值链中的龙头企业对该价值链上有融资需求的上下游企业基于信息优势进行第一道审核,然后推荐给赢众投;赢众投进过审核后,与第三方管理公司合作获得第三方管理公司对该农业价值链上的养殖户或涉农企业的管理数据,由此加强赢众投对农业价值链上下游生产数据的监管;网络出借者可以通过赢众投平台将资金投资于平台上的项目中,赢众投平台目前对客户交易资金的保管完全按照"专户专款专用"的标准模式进行运作,提升客户资金安全性。

  2.风控模式。贷前:农业价值链中的关键环节企业进行第一道筛选,将有融资需求的农企推荐给赢众投;随后,赢众投团队深入行业,实地走访有融资需求的农企,通过与企业高管座谈、周围情况走访、中间管控企业商讨等方式进行第二道筛选;最后,赢众投团队利用其专业的互联网技术,努力为投资人进一步筛选出优质、富有价值的投资项目。贷后:首先,赢众投与第三方管理公司进行合作,将生产经营数据进行数据共享,通过生产环节大数据进行资产实时监控,由此,赢众投可以实时了解到融资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旦潜在的生产经营风险出现,赢众投就会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其次,为进一步防范风险,赢众投引入企业实际控制人无限连带责任等约束;最后,为防范市场风险,赢众投平台不仅引入国内保险公司,而且还引入外资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对农业价值链上农户和涉农企业的不良影响。

  3.运行效果及评价。赢众投平台根据农业价值链上的每个受融资约束的个体按照其不同的融资需求设计出供网络出借人选择的项目,实现了互联网企业嵌入到农业价值链融资过程中。这种具有技术优势、信贷流程优势的互联网企业通过与对农户或农企具有关系约束和信贷约束的龙头企业合作,嵌入到农业价值链融资中,实现了农业价值链上受融资约束的借款者与网络出借人直接对接,提高资金对接效率,降低了传统农业价值链外部融资的资金使用成本,缓解了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中薄弱环节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利用保险和再保险防范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并通过资金存管银行保障信贷资金的使用安全,从而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融资平台优势聚集了社会中的闲散资金,使其流入农村金融市场,扩宽了农业价值链中的贷款主体,解决了农业价值链上农户和中小型农企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二)互联网优化农业价值链融资阶段

  农业价值链核心企业或龙头企业进一步与互联网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互联网企业会根据龙头企业和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使用期限、资金量、信贷需求、生产周期,针对性地、创造性地设计出金融产品,改善农业价值链上资金需求者的借款体验。由此,进一步的缓解传统农业价值链上不同融资需求的养殖户、中小微企业的信贷约束,同时加强了农业价值链上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以蚂蚁金服为例:蚂蚁金服与蒙羊牧业进行了深度合作,打造了“互联网信贷+保险+龙头企业+电商”创新金融模式,不仅解决了传统农业价值链上游的个人、企业的贷款难、养羊难、卖羊难等问题,还为蒙羊价值链的发展、壮大以及产业化精准扶贫作出了贡献。

  1.运行机制。蒙羊集团与养殖户预先签订肉羊养殖收购协议,基于该收购订单协议,中华财险为养殖户提供保险增信服务,蚂蚁金服的网商银行负责全流程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刻为养殖户发放旺农贷,养殖户再通过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平台购买蒙羊集团指定的生产资料,农村淘宝将养殖户购买的生产资料信息同步给蒙羊集团。

  2.风控模式。贷前:中华财险对蒙羊及与蒙羊合作户进行尽调,蚂蚁金服对蒙羊和中华财险分别进行尽调,了解各自的风险控制能力。中华财险进行核保后,出具信用保证保险保单,并将所有资料交付网商银行,网商银行基于全流程的审核为养殖户发放旺农贷,审核通过后贷款可立刻实现发放。贷后:网商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贷款打入农户和涉农企业的支付宝账户,该资金只能在淘宝天猫等平台购买指定资料,并可由保险公司和支付宝账户进行管控,严格控制了贷款资金的用途,贷款资金形成闭环从而控制信贷风险;同时,农村淘宝会相应地将该养殖户购买的饲料信息同步给蒙羊集团,蒙羊集团可以基于该信息对养殖户的养殖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核实;蚂蚁金服的风控技术、云计算技术、人脸识别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综合运用避免支付宝盗刷的可能,进一步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蒙羊集团根据养殖收购协议确定的保证养殖户收益的保护价进行收购,减缓了价格波动风险,缓解了传统农业价值链稳定性不足的弊端。同时,引入保险以及反担保等措施,发生违约时,中华财险将养殖户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赔付给蚂蚁金服,同时取得追偿权,另外锡大担保公司向中华财险提供反担保;而蒙羊集团与上游养殖户之间基于实际经济交易进行信贷约束,防范还款能力风险。

  3.运行效果及评价。蚂蚁金服提供的贷款灵活、审核速度快,一次授信,在期限内随用随提,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同时,支付宝还款没有手续费,随借随还,为养殖户减少了资金使用成本;蚂蚁金服根据具体的客户需求为蒙羊的母羊和育肥羊分别设计使用期限和资金量不相同的金融产品,实现了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缓解了农业价值链不同融资需求的养殖户和上下游企业的信贷约束,减少了农业价值链上各个环节的融资成本。基于互联网的全封闭农业价值链模式初步实现了从农业生产前端的资金融通到销售给消费者整个环节的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的全程跟踪与监控,有助于降低信贷风险;通过保险以及反担保机制以及蒙羊对养殖户之间实际的交易往来进一步防范还款风险。长期来看,该模式有利于积累价值链上的交易信息,提升农业经营者融资便利程度。

  (三)农业价值链龙头企业自建互联网金融平

  台阶段实力较为强大的农业价值链中的龙头企业,依靠原来的农业价值链,构建互联网平台,收集每个节点的生产交易信息,对每个节点的信用进行评定,并利用自身建立的信贷平台为农业价值链中的资金需求者寻找资金供给者,进而缩短资金供求对接时间,进一步缓解农业价值链上下游的融资约束;同时,实力较为强大的农业价值链上的龙头企业利用自建的APP不仅可以为其上游企业提供技术、管理、生产销售等服务支持,同时也可以加强对上下游企业的监管,不但可以加强农业价值链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价值链的稳定性,而且促进了整条农业价值链的发展。希望金融、大北农的农富贷、农信通集团都是采用这种形式。以希望金融为例:希望金融是新希望集团旗下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希望金融平台上,资金需求者是新希望集团农业价值链的上下游企业,资金的供给者主要是互联网出借人。农业价值链龙头企业——新希望集团通过自建互联网金融平台弥补了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资金供给层次不足,为被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排斥在外的小农户、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同时,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希望金融不仅实现了对借款人的生产、交易等行为的全流程控制,使得信息流与实物流实时对接,新希望集团还为其上下游个人和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使农业价值链的利益联结机制得到加强。

  1.运行机制。新希望集团通过普惠农牧融资担保公司、富达在线、养鸡助手、猪盈利、旺旺先花以及历史的交易数据收集其自身农业价值链上有融资需求的上下游农户或涉农企业的财务状况、养殖状况、交易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基于这些信息推荐网络资金借款人,在希望金融平台上提供相关投资项目供网络资金出借人选择,并通过资金托管银行进行托管,防范风险。

  2.风控模式。贷前:希望金融平台上的借款人都是新希望集团的上下游企业,所以希望金融能够通过富达在线、养鸡助手、猪盈利、旺旺先花等方式收集历史交易数据,对受到信贷约束的农户或农企的财务信息、信用状况等数据进行审查。同时,实地调查相关借款人的融资需求等。希望金融引入多人联保,防范风险。贷后:希望金融又可以通过富达在线、养鸡助手、猪盈利、旺旺先花等方式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效率,并对客户个人及资产进行综合验证复审,监督抵押物价值以及政策动向和市场状况,专人专岗负责催收,定期形成专项报告对外披露。

  3.运行效果及评价。在这个阶段中,实力强大的龙头企业首先通过互联网技术收集其上下游企业的有效信息,筛选符合要求的资金需求者。依靠自身实力建立互联网借贷平台,解决农业价值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在这一阶段中,极大地缩短了资金供求对接时间,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成本。此时农业价值链上的龙头企业也能参与到贷前的借贷双方的匹配、贷后的信息反馈、监督、催收等程序中,产生的数据信息又为下一次的信贷提供相关资料。但是服务对象目前限于新希望集团农业价值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受众范围较小。龙头企业自建互联网金融平台加强了农业价值链上龙头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得农业价值链更加稳定,提升了农业价值链融资的稳定性。

  (四)小结

  第一个阶段,农业价值链条外面的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将信息“硬化”,通过与农业龙头

  企业合作,利用龙头企业对资金短缺者的信贷约束为农业价值链中的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支持,丰富了传统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资金供给者的多样性,缓解了传统农业价值链薄弱环节的融资约束。第二个阶段,互联网企业与农业价值链上的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为农业价值链上不同需求主体设计出符合其资金需求、生产周期、还款方式、审核方式的金融产品,进一步降低信贷资金的使用成本,缓解农业价值链上不同的融资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第三个阶段,农业价值链主体利用自身实力,构建互联网平台,收集价值链上不同主体的交易信息、财务信息等为资金短缺者提供授信,利用自身构建的互联网平台寻找资金供给者,缩短了资金供求对接时间,不仅在一定程度可以缓解传统农业价值链薄弱环节的融资约束,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资金需求主体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同时,龙头企业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其上下游企业之间提供技术、资金支持,加强了农业价值链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缓解了传统农业价值链之间稳定性不足的弊端,进一步提高了农业价值链融资的稳定性。

  四、“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应用的相关建议

  (一)利用互联网优势促进农业价值链的优化

  整合我国农业价值链链条不长,链条前端终端发展较缓慢,而且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低;农业价值链薄弱环节融资仍受到一定的限制,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可以使农业价值链生产环节实现精确化、标准化,运输环节实现可追踪化,销售环节可以直接对接消费者,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同时为建立农村征信体系提供了新模式,降低了筹资成本,拓展了筹措渠道,扩展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加强了农业价值链上的利益联结机制。由此,农业价值链及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改造升级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提高农业价值链各个环节的生产效率,让农民合理分享农业价值链增值收益;同时,应加强“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程度,进一步降低农业价值链融资成本,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农业价值链上核心企业、政府等主体应积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政府应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融资模式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广和完善产业链和价值链金融。

  (二)减少农业价值链前端的互联网金融排斥

  “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提高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受众面。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薄弱,贫困农户的互联网金融使用比率极低,农户对互联网信贷排斥比率、互联网储蓄排斥比率较高,且农户的互联网使用能力不足,农户对互联网的自我排斥高(何婧、田雅群、刘甜、李庆海,2017)。由此,农业价值链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获取及分享信息的程度仍然有限。这些都说明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进而制约农业价值链的发展、农村经济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的又一制约因素。要使农业价值链更好地利用快速便捷的互联网技术,提高“互联网+”与农业价值链的融合程度,必须促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促进农户等各类主体在农业生产、支付、储蓄、信贷等领域对互联网的使用;提高互联网对个人信息的保密度、安全度,积极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落实。

  (三)提高整条农业价值链上新农人的比例

  在农业价值链中,农户位于价值链的最底端,农户的种植能力、种植水平直接影响到价值链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乡村地区0~14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约为19.16%,60岁及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14.98%,意味着乡村地区劳动力人口较少,人口老龄化严重①。同时,乡村地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占六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约为2.06%②,农民的受教育水平较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价值链生产经营的需要,也不能满足我国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培养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新农人。所以,应该充分利用农业价值链上强势环节以及政府等团体积极组织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农业技能培训。同时,应吸引职业农民进入其他地区进行农业技术帮扶,为农户提供成熟的生产和组织经验。

  (四)利用“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助力农村

  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目的是让广大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等都能获得金融服务。由于农业价值链融资为农业价值链上的众多参与主体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还带动小农户进入大市场,扩大了普惠金融服务的范围,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均衡性和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满足度,可以说这是农村普惠金融的一个重要形式。互联网技术又大幅降低了农业价值链金融服务的门槛和成本,提高了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服务效率,改善了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服务体验,实现了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商业可持续性。所以,“互联网+”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融合发展能极大地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

  [1]吴本健,罗兴,马九杰.农业价值链融资的演进:贸易信贷与银行信贷的替代、互补与互动[J]. 农业经济问题,2018

  (2).[2]王力恒,何广文,何婧.农业供应链外部融资的发展条件——基于信息经济学的数理分析[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3]裴小军. 互联网+农业打造全新的农业生态圈[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5.

  [4]李国英“.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现代农业产业链及商业模式解构[J].农村经济,2015(9).

  [5]刘玉忠“. 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发展研究[J].创新科技,2015(7).

  [6]韦汝虹,方达“. 互联网+”背景下农业价值链的构建路径研究[J].农业经济,2018(7).

  [7]成德宁,汪浩,黄杨“. 互联网+农业”背景下我国农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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