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8-10-10 11:02

  交通安全落后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更高要求。当前,道路运输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些安全处置应急预案还不完善、管理不到位,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素质等基础性工作还很薄弱。下面,本文谈谈当前及今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需加强研讨和思考的几个问题,仅供大家一起商榷。

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杂志2007年改版为16开80页,每月5日出版,内容权威,栏目新颖,知识丰富;秉承专业媒体的社会责任,体现社会需要,解读亿万驾驶人和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所关注的主题,倡导道路交通和谐发展。《道路交通管理》依托道路交通管理的行业优势,整合各种资源,致力于打造中国第一品牌最权威的道路交通管理刊物。

  1.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目标与管理思路

  1.1管理目标。以保证旅客安全为中心,以改善服务、方便出行为出发点,以市场供需为导向,通过平等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核心是:安全、服务、市场、效率。客运管理的目标:干线客运高速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输主体规模化,真正实现“人便于行”;货运管理的目标:普通货运社会化、特种货运专业化、快速货运网络化,货运服务物流化,真正实现“货畅其流”。

  1.2管理思路。要以资质评定为手段,推进股份制改造进程,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现有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使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关键是抓好道路运输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鼓励引导运输企业重组、联合,走集约规模经营的道路,鼓励社会多元化投资,引导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鼓励发展快捷舒适、高效低耗的客货汽车,提高我省道路运输企业整体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1.3管理方法。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市场后续监管,实施违章记分考核,落实质量信誉制度,合理配置线路资源,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核心是:准入机制—服务招投标;监管机制—信誉考核;退出机制—违章记分和经营年限制。按照“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律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企业资质管理为切入点,以质量信誉考核和违章计分考核为手段,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便民服务措施,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实现两个“位移”即在思想方式上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位移和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从行政前置审批转向市场后续监管的位移。在行业管理工作中,应经常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运输市场调查与预测研究,开展阶段性、针对性的课题研究等,召开各类型的不同对象的座谈会,尤其是遇到群众投诉或经营者上访、投诉时,不能回避或将矛盾上交,应作大量的细致的工作,进行政策宣传、解释,管理部门内部先把思想认识统一后再作决定,形成省、地、县三级运管部门的合力,不能草率处理矛盾、焦点、热点问题,以求得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局面。

  2.关于发展公用运力、限制自备运力

  长期以来,常常困扰我们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一个最大问题是如何鼓励发展公用运力、限制自备运力,最大限度发挥道路运输的效能,以降低消耗、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关于营业性与非营业性运输的界定和管理,也是常常困扰我们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一个最大问题。尤其是微型小货车(工具车),经常有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诉,告我们乱罚款,造成社会影响很大,这个问题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实际上,营业性与非营业性运输,发展公用运力与限制自备运力问题都是税费政策的影响。试想,如果实行费改税后,所有车辆都在同一成本水平面上,平等竞争,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能就不会购买自备运力,非营业性运输也就自然少了。

  3.关于道路客、货运输管理

  3.1道路客运管理。一是道路客运管理的思路。“抓两点、管一线”,“抓两头、带中间”即抓班车到发点和市场源头点,监督管理班车线路;抓高速客运和农村客运,带动城乡客运。二是焦点问题。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城市公交管理体制和推进公司化经营问题。

  3.2关于城市公交客运体制问题。出租汽车客运与城市公交客运均属道路交通运输的范畴,是供公众乘用的公共交通工具,均具有社会公益性、服务性等特点。由于长期以来城市公交和城市出租汽车在管理体制上属于两个不同的管理部门(城市公交属城建管,城市出租汽车属交通管),不利于道路交通运输的协调发展。

  3.3道路货运管理。一是货运管理的思路。“三抓一建一放”即抓快速货运、抓特种货运(危险货运和集装箱货运),抓第三方物流服务,建设货运枢纽中心,放开普通货运。二是焦点问题。规划建设道路货运枢纽中心包括(物流园区)及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的发展。

  4.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车站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那些长期违章、违规经营,违章超载、安全责任不落实等无视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车站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危及安全严重违章的驾乘人员客货运输企业客运站及人员客车维修企业的处理。对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一次或死亡三人以上的责任事故二次以上给予吊销驾乘人员从业资格证,不得从事同一工种岗位的客运服务,运管部门收回该车经营权。取消该企业在一年内新增客运线路经营权的资格,停止该企业一年内经营资质晋升等级。取消参加文明客运站的评选资格;对由于车站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外,对车站给予降级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业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适时地向全社会通报,对违反规定,擅自聘用“黑名单”有关人员,将对该单位予以加重处罚。

  5.全面落实资质制度,推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招投标

  国家已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实施了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连续几年的专项整治,道路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已基本实现了资质化,但由于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销售、处置各个环节不同程序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特别是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在托运化学危险品运输方面问题较为严重。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打破地方垄断,引导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实施化学危险品运输招投标。招投标,一方面可以减低生产、销售、使用化学危险品企业的物流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扶持化学危险品运输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使整个化学危险品的生产、托运、销售、运输等行为逐步走向成熟、规范,进入良性循环的好局面。

  5.1规范危运运输市场秩序。由于我国的危运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建立全国性危运信息平台,有利于危运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信息平台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危运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的情况,在危险货物运输招投标、托运化学危险品及签订运输合同提供准确方便的信息。在全国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后,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危运市场,由于历史遗留的车辆“大吨小标”等问题的存在,至使相当部分的罐式危运货车无法换领道路运输证。

  5.2切实解决好运管工作中存在的地区性差异问题。由于各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理解的不统一,存在着明显的地区性差异,有些地方为了吸引税费,肆意放宽有关政策,降低运输企业及危运车辆进入化学危险品运输市场的资质标准及规费、税收标准,吸引外省、市的个体业户车辆到该区域挂户。根据了解,这些挂户车辆不但不按规定上线检测,甚至连车也不用到当地就可领取到各种证件,当地有关部门对这些挂户的危运罐车也不进行日常的安全监管,隐藏了大量的安全隐患。笔者认为,这些现象是一种十分不正常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应从安全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态度,以建立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市场为依归,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规范对危运车辆的管理工作,并开展一次针对道路化学危险品车辆及运输管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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