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8-10-09 11:00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本文就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普遍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对更好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与对策。

中国乡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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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工企业为依托,以农户参与为基础,以科技服务为手段,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近几年来,农业生产受市场约束增强,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雷同,加工能力低,为了各自利益争夺原料、争夺市场、打价格战,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经济发展。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第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丰富了为农服务的内容,提高了服务的水平,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充实、完善和发展。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使农户找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联合与合作形式,是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业经营形式,是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改革探索的新飞跃。

  第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带动力量。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农业区域布局和产后加工转化进行全面调整的过程,也是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向深度进军的过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带动千家万户按照市场需求,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生产,避免分散的农户自发调整结构所带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全面推进新阶段我国农业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造就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龙头企业通过组织农户,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家庭经营和农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优势,再依靠精深加工和提高科技含量,创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参与竞争,既提高了农业的总体效益,也提高了农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科技投入少,在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目前,初加工农产品比较多,精深加工的产品少。加工产品技术含量低,更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第二,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有的地方由于龙头企业重复建设,农产品区域布局不合理,基地生产缺乏规模,资源优势发挥不够。更有部分地区由于信息滞后,或没有结合自身实际、从自身优势出发,在确立主导产业中存在趋同性,缺乏特色,缺乏与市场的紧密联系,导致了主导产业不能发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作用。

  第三,组织化程度较低。分散众多的农户直接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没有联合起来的强有力组织保护,农户切身利益的维权呼声因势单力薄而被市场变化的浪涛吞没,组织化程度低使农民难以在新阶段得到生存和发展。另外,农业科技教育现状、农民素质、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在国民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等方面,也都与新阶段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第四,利益机制不完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核心。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措施与对策

  (一)壮大规模,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在产品质量上有新的提高。龙头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

  2、不断完善和创新利益联接机制。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着眼,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和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方式,与基地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要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发展订单农业,通过订单规范产销双方权利和义务。

  3、加大投入力度,使龙头企业的发展能力有新的增强。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二)建立产业化经营的合作组织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要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推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专业合作社建设。突出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贩运大户和经纪人利用其生产、经营、购销的优势组建;加大力度扶持基层农业部门和农技人员利用技术优势组建;积极引导各类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利用其资金、信息、管理和加工、流通优势组建;鼓励基层供销部门、科协和其他部门,利用人员、场地、经营优势组建。同时,突出培育一批加工、流通、信息型的专业合作组织,在强调数量扩张的同时实现质量的新提高。[!--empirenews.page--]

  2、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标准化的推广和运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农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统一制定和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标准,在合作社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同类产品的不同合作社之间要互相协调、互相沟通,逐渐形成良好的价格运行机制。

  3、努力提高运行水平,突出开展经营活动,在向经济实体型上过渡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向实体化过渡,才能增强服务实力和能力,其自身也才会在带领农民致富的同时得到发展壮大。明晰产权关系,使社员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和体观;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体观合作制的性质;鼓励企业化经营,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办成一个实体化的市场主体。

  (三)建立健全各种机制制度。

  突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价格保护机制,对社员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建立风险基金,有条件的合作社努力实行利润二次返还;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监督。

  总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探索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途径;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可急于求成,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多形式、多样化。从而,促进产业化经营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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