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法面临的冲击及应对措施

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18-02-06 15:55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随着互联网的进步逐渐变得方便起来,我们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渠道越来越广泛,这就难免会导致知识产权遭到侵犯。但据当前情况来看,网络空间存在异化,法律中存在执行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较大的漏洞,现有的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执行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冲击问题

  互联网已渗透于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当前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下,知识产权得到飞速发展,但同时知识产权的脆弱性、开放性、无形性也逐渐增强,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知识传播的更为快速,但是违法行为的发生率也不断升高,但是由于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维权难度更大,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不能满足社会大众和国家构建法治社会的需求,应该了解网络给维权工作带来的冲击并制定相关的干预措施。

  一、网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当前面临的冲击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变化

  网络的发展的极大的改变了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通过网络快速的传播,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地域薄弱性均明显增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使得所有人对于知识产权的控制性和占有性本身便不足[1],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更易被别人窃取,原有的社会形势下知识产权与其所有人的空间距离较小,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较强,但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削弱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网络技术的发展能够有效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为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但是这种便利条件使得维权行为或执行保护制度的法令更为困难。

  (二)内涵的界定与解析

  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均是依托现实的社会环境为基础所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内涵界定与解析均十分清晰明确,适用于现实生活中违法行为;但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进入“数字化”时代,网络的虚拟环境提供了更多的方式、更广的渠道,由于现有的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并未包括虚拟环境下的违法内容,因此使得不少人钻法律的“漏洞”,网络知识产权维权行为不仅耗时耗力,而且成效不大。

  (三)网络环境的冲击

  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定包括多方面内容,社会实用性相对较高,但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是否适用是否当前知识产权维权问题面临的巨大冲击,我国缺乏专门的网络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导致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时面临着内容界定、执行力不足等诸多问题[2];除却缺乏专门的网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不断增加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外,我国对于的网络行为的管制也不够,针对网民的行为及语言进行规范,实行相关的制度和规章从源头上减少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当发生侵权行为时能够及时具体的人或单位,同样能够降低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率,维持安全、稳定、法治的网络环境。

  二、面对网络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冲击采取的应对措施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解决所有问题的普遍方法论,了解问题发生的原因及相关影响因素,实施具体且针对性强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减少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法治、和谐的网络环境。实际上导致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两点,缺乏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足,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从上述两方面入手。

  (一)制定专门适用的行政法保护制度

  综合分析网络环境及虚拟环境下知识产全的基本特征,分析各类侵权案例的特点、方式及内容,分析现有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中缺陷及漏洞,回应现实的需求不断的增加法律法规中的内容,增加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解释,不断扩大侵权行为的范围,同时设立特别条款,针对新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规范[3],同时行政部门可利用网络环境进行传播宣传,让广大网民了解知识产权及侵权行为的含义,减少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发生。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的司法属性,在实践过程中当面对多部效力、主体不同的法律文件时,能够选择合适的法律予以适用,同时能够针对网络知识产权行政法的衔接问题进行细致规划,保障执法人员的行为有律可循,同时应该明确规定知识产权案件的移送标准,构建符合网络控制特征的量化标准,有效避免资源浪费。

  (二)加大执法力度

  由于空间和时间所限,多数情况下破获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时间、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情况较为严重,使得我国多数维权案件最后不了了之,虽然健全的法律保护制度,但是维权难度依旧较大,执法力度不足;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网络警察,在全国各地设立网络警察,利用网络技术完成交流和信息情报交换工作,锁定侵权人的位置后又当地的网络警察进行执法,这样能够有效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力度,形成完整的执行体系,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宗艳霞.网络知识产权行政法保护制度面临的冲击与应对[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7,32(1):66-74.

  [2]宗艳霞.论知识产权的行政法保护及路径[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1):37-43.

  [3]牟鹏浩.论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法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4(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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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月刊)创刊于1987年,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期刊。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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