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范文 发表时间:2021-09-13 10:56
[摘要]优质的乡村义务教育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教育更加公平公正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乡村义务教育取得了重大成就,但通过对豫东M镇进行的实地调查发现,乡村义务教育中的参与主体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城镇和乡村以及民办和公办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距较大。因此,需要引导各参与主体进行角色定位,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完善公办与民办学校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构建“家长—教师”双向监督和评价机制,建立基于教育质量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突破乡村义务教育中的悖局。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乡村;义务教育;悖局;疏解之策
一、问题缘起
基本公共服务关涉人民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扶贫、科技、公共事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直接决定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1]。城乡教育一体化作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一环,重点是逐步推进乡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提升乡村义务教育的质量,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8年9月,、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规划》),再次强调要“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可见,有质量的乡村义务教育是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议题,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意,更是实现全民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义务教育现状依然呈现“乡村弱、城市挤”的特征,因此,未来必须大力发展乡村教育,提升乡村教育质量,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研究方法与理论工具
本研究调查的范围是豫东S市M镇,M镇面积66.4km2,共计108个自然村,24个社区和行政村,约4.5万人。该镇劳动力以外出务工为主,但得益于丰富的农副产品,许多劳动力成为个体经营户,相当一部分青壮年实现了家门口就业,大大缓解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为了深入分析乡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运用追踪调查法、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从而破解我国乡村义务教育中的悖局。
1.研究方法
(1)追踪调查法。追踪调查法是一种动态的持续性研究方法,可以克服静态研究方法的缺陷,探究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乡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兼具动态性和可持续性,运用追踪调查法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乡村义务教育中存在的多维困境及因由,有利于抓住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本研究的调查时间跨度为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共计六个学期,定向跟踪20名调查对象,其中小学生10名,8名来自公办学校,按1~8编号,2名来自民办学校,编号9、10;初中新生10名,4名来自公办学校,按1~4编号,6名来自民办学校,按5~10编号。每年寒假和暑假,跟踪记录被调查学生的期中和期末成绩、是否辍学及辍学后去向等相关内容(如表1)。
(2)访谈法。采用面对面的访谈法,可以更加直观、清晰地把握受访者对研究问题的认知和态度。为了清楚准确地把握乡村义务教育中的参与主体对教育质量的满意情况以及所产生的影响,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间,共访谈了24名乡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其中16位来自公办学校,8位来自民办学校;16名孩子处于乡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长,其中10位家长的孩子就读于公办学校,6位家长的孩子就读于民办学校;12名义务教育阶段的乡村教师,4名来自公办学校,8名来自民办学校。
2.理论工具
20世纪80年代,传统行政范式的弊端日益暴露,西方国家掀起了“重塑政府”和“再造政府”的浪潮,旨在改善传统行政缺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应运而生。新公共管理理论主要观点包括: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倡导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的政府服务、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引入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重视提供公共服务效益、放松严格管制,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4]。教育事业是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重要思想对于分析和解决乡村义务教育中的难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创新乡村教育方式、提升乡村教育供给效益、改善乡村教育财政投入绩效等方面)。三、乡村义务教育中的多元悖局从乡村义务教育参与主体的层面而言,参与主体之间的多重矛盾是提升乡村义务教育质量的重大困境,影响着各主体在提升义务教育质量进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此外,城镇与乡村之间以及公办学校与
民办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相差较大,均是乡村义务教育中持续存在的悖局。
1.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悖局
《论语》中“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意指学生学习知识要不觉满足,教师教书育人要不知疲劳。在中国优良的传统教育中,学生要以学习为己任并尊师重道,教师应爱护学生,传道授业,因材施教,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中实现教学相长。然而,随着我国乡村的物质条件得到极大提高,乡村地区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也得到极大改善,但是“严师出高徒”的理念却不再属于应然层面,而是演变成稀有现象甚至不被接受。
学生1:“我们的老师根本不好好教我们,上课的时候玩手机,还给我们说他玩累了,数学老师好几次课没上完就走了。”
学生2:“我们语文老师特别严,我们都怕他,我们班语文成绩挺好的,但是作业太多了,上次端午节,我们老师留了很多作业,让我们抄词语,抄练习册,我一下抄了两个本子。如果写不完,开学之后还要成倍地增加,我们班好多学习差的同学一个字都不写,他们说太多了反正写不完,就不写了。”
教师1:“现在的学生和以前的没有办法相比,都不学习,作业留多了不写,留少了也是不写,上课都是小动作,说多少遍都不听,有的时候课都上不成,成绩上哪能好?”
教师2:“现在不是不想管学生,而是有些学生实在是没法管,管得严格一点,有些家长就会找到学校,能够好好沟通的太少,碰到不讲理的还会当众辱骂,让人下不来台,所以干脆不管那么多,反倒相安无事。”不同于传统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现在的乡村义务教育中,教师对学生有一种“想管不敢管”的情结,学生对教师持有“老师不管我们”的看法,这种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悖局,使教学进程艰难重重,是教育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2.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悖局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也是“终身教师”。尽管现在家长的综合素质得到很大提高,但与城镇家长比较而言,其在孩子教育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特别是在日常辅导孩子过程中,这种局限性滋生了学生和家长之间的矛盾。首先,综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显示,在被调查者当中约有92%的学生无法独立完成家庭作业,需要家长辅导,但是囿于家长科学知识的匮乏,一二年级的学生家长尚且可以勉强应对,三年级至九年级高达98%家长无法完成辅导。其次,留守儿童的家庭作业辅导问题更是难上加难,留守老人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辅导孩子。学生需要辅导,而家长没有能力辅导,学生和家长之间的矛盾由此产生。
学生3:“我们的题可难了,我妈都不会,我才不会呢。还嫌我笨,她也很笨。”
学生4:“我爸妈在浙江打工嘞,我爷爷奶奶让我自己写,我不会写的时候就不写了或者乱写。”在矛盾的冲击下,学生和家长存在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家长责怪孩子学习态度有问题或者学习能力有限等;孩子责怪家长不能完成辅导。双方矛盾在推诿之中愈演愈烈,演化的结果是学生自暴自弃,丧失学习的信心,家长对孩子越来越失望,直接后果为教育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在跟踪调查的20名对象中,有来自民办学校的5名学生,学习成绩是波动上升趋势,3名学生成绩无明显提升或有所下滑;8名来自公办学校的学生,学习成绩呈现基本稳定态势,3名学生成绩退步明显;1名学生辍学,受疫情和年龄影响,原计划外出务工现滞留家中。
四、疏解乡村义务教育悖局之策
乡村义务教育中的困境是多维的,破局之策也要多角度、多方位地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制定,各参与主体应该自我准确定位,优化“公民”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构建“家长—教师”的双向监督和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同时也应建立基于教育质量改革的教育财政投入机制。
1.积极引导各教育参与主体自我定位
学生、教师和家长作为乡村教育参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所以两两之间形成悖局,最主要的原因是各主体自我定位不清。被访谈乡村教师表示:有学生上课迟到或者不完成作业,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时会有家长提出反对并指责教师“过于严厉”;有学生作业完成不了被留学校,有家长指责“浪费他(她)的时间”。借助家长的护短行为,孩子的学习行为开始扭曲为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鉴于部分家长的护短行为,教师们为了“明哲保身”也逐渐养成姑息态度,在家长护短和教师姑息态度的合力作用下,乡村义务教育存在偏离正确价值取向的风险。究其主要原因,主要在于家长、教师、学生未能扮演好应然角色,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具体而言,“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家长不应该将溺爱掺杂进教育,更不应该越位阻止教师的管教行为,当孩子出现问题时用正确的态度和教师进行沟通协商,才能成就孩子的未来。教师应坚持自己教书育人的原则,不退步,不妥协,教师有自信,教育才有力量,学生才有希望。家长和教师准确定位并且恪尽职守、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学生才能沿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路线前进,乡村义务教育才会越来越优质。
2.优化“公民”公平、公正竞争机制
从目前乡村义务教育情况来看,在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上,民办教育呈现出教学管理过程严格、教育质量较高的趋势,而公办学校由于竞争和激励相对不足,教学管理相对松散,教育质量尚未达到人民满意的程度,有效缓解这种“公民”教学差异的重要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公民”之间的合作竞争机制,释放“鲶鱼效应”。一方面,从生源而言,应该加快设计和推进“公民同招”制度。2019年6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公民同招”的概念,明确指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同招”制度不仅可以促进教育公平的进一步发展,而且有利于优质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助于“公民”之间建立良好的竞争关系,从而促进公办教育的提升和民办教育的精益求精[8]。另一方面,统一“公民”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目前评估“公民”教学质量主要以学生取得学科成绩为主,但是调研中发现,民办教育的学科成绩远高于公办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教学质量评估标准不统一,公办学校的月考、期中、期末的测评试卷来自当地教育部门的知识与能力阶段性评价试卷,而大部分民办学校的测评试卷为独立出题试卷,由于民办学校具有一定的营利性,其试卷普遍呈现高分,不能客观反映“公民”教育质量的真实差距。
通过对豫东M镇乡村义务教育的调查,发现乡村义务教育在长期政策性支持和加大财政投入下取得了突出成就,义务教育普及率得到大幅提升,教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教学设施也逐渐完备,但教育质量却令人担忧,为了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大批乡村生源流向城镇或者民办学校,呈现“城镇挤、乡村稀,民办挤、公办少”的困境。深入调查发现,学生与家长、家长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以及城镇和乡村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公办和民办学校间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未实现相互补给,反而呈现出鼎立状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核心内容之一,从根本上关涉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升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是城乡教育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要之举,更是乡村振兴建设的首要任务,乡村振兴在经济,经济振兴在发展,发展振兴在人才,人才振兴在教育。教育兴则兴,只有教育各参与主体在政策性支持和财政性投入下充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发挥好各自的功能,教育才能凝聚力量释放出最大的效能。
[参考文献]
[1]李玉秀.基本公共服务的演进:主体、结构与模式[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7):71-77.
[2]李松.新成立70年我国农村教育:经验、问题与对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21(4):46-53.
[3]郭俊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困境与出路[J].教学与管理,2020(15):29-32.
[4]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张成福,王学栋,等译.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52-60.
[5]郝文武.建立以校为主的农村家校合作教育共同体[J].当代教育与文化,2020,12(4):11-15.
[6]翟一擎.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情况分析及对策[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8,38(20):23-25.
李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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